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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落户政策有效期 延至明年2月
2019-02-27 10:41: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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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徐宁)记者昨从市公安局获悉,《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效期延长1年,至2020年2月29日,其他政策不变。

  据了解,《实施办法》确定的人才落户新政从2018年3月1日执行,原定试行1年,到今年2月28日后失效。不过,市公安局发布最新通知,《实施办法》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根据人才落户政策,以下人员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据了解,人才落户政策自去年3月1日实施以来,全市已受理落户申请7.5万余人。今年,南京市将继续实施人才落户政策,为助力建设“创新名城、美丽古都”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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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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