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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他人驾考作弊4人被公诉
2019-02-21 09:03: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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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陆法言 记者张源源)有学员驾考科目一考不过,驾校工作人员竟当起“黄牛”,为其改指纹、找“抢手”替考。昨天上午,六合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件,4名驾校工作人员被提起公诉。

  28岁的靳某此前在苏州开办驾校,他与六合竹镇某驾校负责人徐某认识后,两人合谋为学员提供“包过”服务,招揽“客户”。一般来说,他们找到的“客户”分两种,一种是一开始就想要考试作弊,靳某为他们提前约好“枪手”,在驾校输入“枪手”的指纹,考试时直接代考;另一种则是科目一或者科目四屡考不过,临时想到作弊的学员,靳某等人则帮助他们联系驾校内部人员将指纹改为“枪手”的指纹后替考。考试前,他们向学员收取每科3000元费用,用来联系“枪手”、从中牟利等等。

  从2017年12月到2018年4月期间,被告人靳某以买通考场内工作人员,雇用“枪手”代替考试的方法,先后组织他人代考24起,其中16人次通过相应科目考试,5人取得驾驶资格。同案被公诉的其他3人则部分参与了靳某的组织考试作弊行为。

  组织考试作弊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的罪名,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或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的,均构成该罪,最高刑期可达7年。

  当天法庭听取了各方陈述,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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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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