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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职能部门履行公车治理领域主体责任
2019-02-15 09:15: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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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徐丽然 张萌 记者毛庆)在深化公车治理的过程中,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加大监督力度,坚决整治“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不正之风;同时深化标本兼治,推动驻在部门切实履行好规范使用公车主体责任。

  2018年6月底,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检测中心)实行了车改,单位车辆减少了,如果仍采用原来按天租赁社会车辆的方式来解决工作用车问题,经费远远不够。该站研究制订了《公务业务用车出行保障方案(试行)》,计划采取车辆统一分配调度,租车和滴滴出行相结合的用车保障制度,规定市区范围内的公务、业务用车和无重(大)型设备,检测样品的业务用车,使用出行类APP的方式。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纪检监察组了解相关情况后,从风险防控和规范运行等方面对保障方案提出了建议,如进行比价和谈判,做好成本控制,通过透明的审批程序,掌控行车路线和时间等。

  2018年11月以来,该站根据纪检部门建议推进改革,实施了保障方案。该站相关负责人表示,创新用车管理,与出行类APP合作,不但节约了费用,还带来一系列便利。

  据了解,改革前该站使用按天租车的方式,费用高且不够方便。改革后,出行费用按实际公里数计算,更加经济合理。通过改革前后两月对比发现,节约费用12000多元。同时,通过管理平台,审批人可以清楚地知道每次用车的情况,用车流程更加规范,事后监管也更加直观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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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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