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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基层微腐败 秦淮区开庭审理首起留置案件
2018-12-29 09:34: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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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毛庆通讯员李晓英詹惠)12月7日上午9:30,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月牙湖分局原副主任科员倪某受贿案在秦淮区法院开庭。该案是秦淮区第一起留置案件,也是一起基层微腐败的典型案件,受到了广泛关注和重视。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分别担任本案的审判长和公诉人,区纪委组织全区12个街道、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一线执法岗位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旁听了庭审。

  据悉,2015年4月至2018年6月,倪某在担任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月牙湖分局副主任科员期间,利用日常检查、现场审核、投诉处理等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日常监管、处理投诉等工作事项上提供帮助,多次索要或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共计10万余元。

  秦淮区监委工作人员介绍,这是一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蝇贪”腐败案件。倪某职务不高但手中掌握着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日常监管等实权,他多次利用手中掌握的“微小权力”向前来办证的群众索贿受贿,数额虽不大,但严重影响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损害政府公信力,影响恶劣。为逃避法律追究,倪某将单笔数额严格控制在5000元以下“安全区域”,自认为只是“收个小礼”,没什么风险。殊不知,正是这一笔笔小礼,积少成多,将他一步一步送到了被告席上。

  倪某在法庭上陈诉:“我不该向行政执法对象索要贿赂,更不该心存侥幸,一错再错,我对不起组织对我的挽救和关爱,也对不起我的家人,让家里人抬不起头来,自己也丢失了公职……”可是,世上没有后悔药,等待他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

  秦淮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李会志说:“第一次走进庭审现场,亲眼目睹曾经的老同事因为受贿犯罪站到了被告席上,除了心痛和惋惜,更让我从内心深处感受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走进庄严的法庭,目睹整个庭审过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们受到了警示教育,他们纷纷表示:作为基层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谨慎用权,依法用权,为公用权,决不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真正做到清正廉洁,执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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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潘军艳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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