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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普查下月起入户登记 全面摸清经济“家底”
拒报虚报资料,可能上失信“黑名单”
2018-12-25 08:36: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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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查对象

  我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内容

  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等

  南报网讯(记者李子俊)记者从昨天召开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开始,主要对我省辖区内200多万家单位和400多万家个体经营户进行核查,全面摸清经济“家底”。普查对象如有拒报、虚报、瞒报、漏报统计数据的行为,严重者可能会被纳入失信“黑名单”。

  本次经济普查是对江苏这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次“全面体检”和经济大盘点,旨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普查对象是在我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等。

  从我市的情况来看,与5年前相比,此次经济普查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商事制度改革背景下企业注册门槛降低,市场主体数量增速迅猛。各种类型的新经济单位大幅度增加,如网络经济、创意经济、新型业态等占全部单位的比重大幅度上升。企业的存在状态也更趋多样化,“一企多照”“一址多企”“一企多址”现象比较突出。

  全省经济普查工作自去年3月份筹备启动以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我省已顺利完成了国家级综合试点及单位清查阶段的工作任务,对普查对象进行“地毯式”清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将在2019年1月1日零点正式启动。届时,全省各地近9万名经过业务培训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将佩证登门入户,正式开展普查登记工作。

  不配合经济普查会怎样?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士表示,根据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的,或拒报、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列入统计信用异常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实施联合惩戒。“惩戒内容可达23项之多,包括企业负责人行动可能会受限制,企业在贷款、参与工程投标、审批科技项目、享受政府扶持政策等方面,都可能受到损失。”

  有些普查对象担心,经济数据会不会被泄露?该人士表示,对于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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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潘军艳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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