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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院公布服务民营经济举措
2018-12-05 09:16: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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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高苑 记者张源源)昨天,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该院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具体措施。

  省高院副院长李玉生介绍,为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全省法院将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司法理念,不断加大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创新权益。

  在切实维护民营企业胜诉权益方面,全省法院将加大力度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涉企执行专项行动,综合运用各种执行强制措施,加大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干预执行行为的惩治力度,及时有效维护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完善执行管理机制,健全落实执行联动机制,推动信息化与执行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执行工作水平。

  另外,省高院还将加强业务指导统筹协调机制和审判管理机制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健全裁判规则,统一涉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案件裁判标准;畅通涉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案件立案服务通道,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强化审限监管,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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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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