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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齐下,助民营企业“找钱”
2018-12-05 09:00: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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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企业送上“大礼包”,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市多个相关部门表示,将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创新扶持方式,帮助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以相对较低的成本“找钱”,破解融资难题。

  设市创新创业贷款,风险代偿资金池规模10亿元

  《意见》指出,要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业贷款。整合现行市级政银合作产品代偿资金,设立南京市创新创业贷款(简称“宁创贷”),风险代偿资金池规模10亿元,撬动“宁科贷”“股权质押贷”“金陵惠农贷”“商贸贷”等政银合作产品规模至500亿元以上。鼓励银行发放基准利率贷款,财政对符合条件的贷款承担50%—90%的风险代偿。继续推进“苏微贷”“苏科贷”“小微创业贷”“创业担保贷”等省级政银合作产品,做大规模。建立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市财政积极探索,已经设立了风险代偿资金池,作为增信手段,分别与5家银行合作发放“小微创业贷”“金陵惠农贷”“苏科贷”“创业担保贷”“商贸贷”“苏微贷”和“股权质押贷”等金融产品。截至目前,市财政已设立总风险代偿资金池达12亿元(含省),到今年9月底,上述银行在合作范围内,向各类小微企业发放贷款45668笔,共计862亿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财政金融手段的综合运用,创新各类财政资金扶持方式,发挥政府资金在信用增进、风险分散、降本增效等方面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市财政局相关人士表示。

  “接下来,我们将推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支持民营科技型企业发展。”市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11家科技银行当年共发放科技贷款4096笔、129.68亿元,其中,对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发放贷款3600多笔、近百亿元。下一步,市科委将协同省市科技信贷政策,按照“就高补低”原则,实现“苏科贷”与“宁科贷”融合发展。发挥省级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功能作用,实现“线上服务”与“线下对接”相结合,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建10亿元民营企业转贷互助基金,年转贷规模超200亿元

  《意见》还提到要设立民营企业转贷基金。市财政出资2亿元,并吸纳各区财政出资和民营企业会员出资,组建10亿元民营企业转贷互助基金,在银行承诺续贷的前提下,为民营企业及时提供应急转贷服务,年转贷规模超过200亿元。

  目前,我市已经设立市(区)财政1.2亿元的南京市小微企业应急互助基金,对有续贷需求但缺乏短期流动资金的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提供转贷支持。截至今年11月底,市小微企业应急互助基金累计转款额度达6亿元,带动合作银行实际续贷7.68亿元,为小微企业节省转贷融资成本2500万元。“下一步,我们将与金融机构进一步积极互动,创新思维和方法,联合设计出针对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新产品,助推小微企业步入发展‘快车道’。”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市金融办负责人介绍,目前,市金融办正会同相关部门,修订民营企业转贷互助基金实施办法。基金将实行会员制,覆盖所有信贷供给端,实行市场化费率,会员企业可享受基准利率优惠。同时努力将企业转贷周期压缩在15天以内,力争以10亿元基金规模每年撬动200亿元转贷规模,并通过市场化运作,以一定合理收益支撑基金可持续发展。

  人行南京分行设5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专项支持

  《意见》指出,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基础性作用,由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管部设立5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专项用于支持商业银行发放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贷款的资金需要。

  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负责人表示,营管部将设立再贷款、再贴现专项额度各25亿元,用于支持商业银行发放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再贷款资金将全部用于支持商业银行发放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以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和单户授信金额不高于3000万元的民营企业贷款;再贴现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民营企业票据和票面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票据。同时,营管部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再贷款和再贴现资金运用台账,并采取现场与非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资金全部用于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并且再贷款和再贴现资金到期后将会循环使用,专项用于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

  此外,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将落实再贷款、再贴现的利率优惠政策,将再贷款利率由3.25%降至2.75%,为商业银行提供低成本的资金来源,引导金融机构适当降低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和票据贴现利率,将央行再贷款、再贴现优惠利率政策切实传导至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

  加大对民营企业股权投资支持力度

  《意见》第8条“加大对民营企业股权投资支持力度”由市经信委负责牵头落实。市经信委负责人说,该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力将扶持民营经济的有力举措落实到位。

  市经信委将根据《意见》第8条精神,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确保企业“看得懂、吃得透、用得上、可操作”。继续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基金运作,在目前已有第一批子基金的基础上,今年再推进一批子基金组建,尽快推动子基金总体规模达到500亿元以上。继续加强与民营企业的合作,对民营企业发起设立的子基金,符合条件的,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可以优先参与;对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拟合作的子基金,也积极欢迎相关领域民营企业参与。建立完善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投资项目库,优先纳入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优质项目,做好子基金投资机构投资需求与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的及时对接,推动子基金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在妥善解决民营企业临时性资金困难方面,《意见》指出,对遇到资金紧张等特殊困难的民营企业,若其拥有产权清晰的土地、房产且符合城市规划等要求的,经企业申请并经批准后可以采取临时性土地收储的办法为企业注入资金支持。市金融办负责人表示,企业可通过政府临时性土地收储,解决企业短期流动性资金难题。可签署收储协议,约定一定期限内企业可优先回购。临时性收储的资产是有效资产,公允价值能够保证国有收储资金安全。

  本报记者李子俊 查金忠 毛庆 范杰玉

  本报通讯员楚南平 谢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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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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