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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被套路了如何维权
2018-11-14 09:09: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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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双十一”落下帷幕,淘宝数据显示成交额高达2135亿元,京东公布数据称累计下单金额超1598亿元。不过,网友疯狂“买买买”的同时,也遭遇了货不对板、劣质货品及商家虚假打折,不执行“7日无理由退货”等“套路”。昨天,在社交平台上,“退货”“维权”等后“双十一”烦恼成为关键词。

  被商家“套路”了该如何维权?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市民郝小姐“双十一”抢购了一件外套,在“卖家秀”照片上,这件外套是时下流行的樱花粉颜色,大面积的粉色与点缀着的灰色相间搭配,十分亮丽。虽然此前从未在这家店购买过商品,但被图片吸引的郝小姐还是下了单。商家发货很快,12日晚,郝小姐收到包裹,打开一看却有种“被骗了”的感觉。“粉色很暗,跟店家照片上的完全不一样,内外布料也很粗糙。以后网购真的不能冲动挑战这种从没买过的店,实在坑。”郝小姐说,她对这“双十一”第一单很不满意,随即决定退货退款。

  记者在这家淘宝网店的商家评论中看到,认为“货不对板”的并非郝小姐一人,评论中出现了“布料廉价”“颜色不对”等。还有买家认为商家存在“先提价后打折”行为,在该买家晒出的图片上,商品原本建议零售价为116元,后来该价格被不干胶标签覆盖,建议零售价变成了209元。“有种上当的感觉,但钱不多,也不想麻烦了。”该买家称。

  不少消费者因缺乏警惕误入消费陷阱,冲动消费后,又带来“网购后悔潮”。南京有名消费者网购珠宝后,发现遭遇价格欺诈,向法院起诉维权。

  去年11月,市民徐楚(化名)在嘉兴某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的天猫旗舰店里下单购买了两款玉镯。页面信息显示,两款手镯原价分别为3500元/只、5000元/只,由于“限时特惠”,可以1588元/只、2280元/只的价格购买。见折扣力度不小,徐楚以总价7736元购买了4只玉镯,使用红包等优惠后,实付款7731元。

  收到货后,徐楚查询该网页时发现,产品从未以3500元/只、5000元/只的“原价”销售过。在与商家沟通无果后,徐楚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在向法院起诉时,徐楚提供了一份视频证据,视频清晰记录了他购买产品的全过程,并显示购买的产品标注原价为3500元、5000元,而交易价格是1588元、2280元。面对这份新证据,被告珠宝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也未能提交产品以原价成交的记录。

  法院认为,经营者采取虚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赔偿,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即“退一赔三”。

  在徐楚起诉一案中,由于被告珠宝公司未能提交“原价”成交的有效证据,被法院认定为价格欺诈,除了必须退货退款外,还需三倍赔偿徐楚23193元。

  面对商家“双十一”的“套路”,消费者应如何维权?六合区人民法院民事法官张凌接受采访时“支招”说,如果产品购买页面上有关于“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条款,买家收到不对板或者劣质货品时可直接申请退货。一旦遇上卖家态度恶劣、拒绝退款,可选择向网络平台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等方式维权。如果协商投诉不成,考虑起诉,买家则一定要保留好购物发票、网络截图、聊天记录、快递票据等证据。

  本报记者张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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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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