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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载体孵化项目成功可获补贴
2018-11-05 09:25: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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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毛庆)近日,市人社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创业孵化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创业载体提供创业孵化服务,可按照成功项目数获得补贴。

  该办法旨在充分鼓励我市创业载体开拓创业服务资源,更好地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孵化服务,提高创业孵化成功率。申请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经认定的市级创业载体;为载体内的创业企业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技术咨询、培训和交流等各类创业孵化服务;经过至少一年的创业孵化服务,创业企业成功孵化出园(基地)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按照通知,政府将按孵化成功项目数给予创业载体创业孵化补贴,每个孵化项目补贴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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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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