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开展“社区法治节”活动试点的通知》要求精神,结合学校“自治、法治、德治”建设,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引导青少年自觉学法、守法、护法、用法,切实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激发青少年自觉成为法治固城建设的参与者、建设者、推动者,提升法治建设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率。近日,南京高淳区固城中学邀请固城镇法制办徐辉主任和普法志愿者李惠老师一行,来校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
活动中,徐主任引用一个个实例,生动地向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邪教组织、怎样反邪教;什么是未成年违法犯罪,让同学们了解到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以大欺小等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犯罪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普法志愿者李老师深入浅出地分析了案例中的那些青少年为何会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对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议。
本次活动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为切实推进学校的安全法制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通讯员 杨来生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卢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