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雒呈瑞 李国田 记者许震宁)昨天上午,由《人民检察》杂志社、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主办,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鼓楼区法学会等单位承办的“长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在我市举行,我省8家沿江城市检察机关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协作平台同时建立。
我省拥有400余公里长江岸线,随着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透支长江承载能力、破坏生态环境资源问题日益突出,“医治长江病”刻不容缓。
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将生态检察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加强对生态环境特别是长江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
2017年以来,市检察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滨江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情况专项公益调查活动的实施方案》等多项工作方案,组织各项生态环境专项行动11个,全力护航南京的青山绿水。
鼓楼区人民检察院目前为全市唯一一家办理长江南京段审查逮捕案件的基层检察院,早在2014年即在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设立了资源环境检察官办公室。去年6月5日,鼓楼检方牵头成立了由47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公益组织、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参与的鼓楼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盟。
在本次研讨会上,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泰州、南通沿江8市的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了《江苏省沿江城市关于建立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协作平台的框架意见》。今后,8市检察机关将在办案协作、信息共享、研讨交流、人才培养、责任落实等方面加强合作。8市检察院负责人表示,将牢固树立“共抓大保护”的理念意识,着力加强跨区域检察协作,真正把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摆在压倒性位置抓紧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