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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 “豪华墓”“天价墓”等乱象将得到遏制
2018-09-10 19:00:00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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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7日下午,民政部网站全文公布《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昨天,南京市殡葬管理处负责人表示,近期南京市正在开展的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正是为国家即将出台新的《殡葬管理条例》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完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

  据了解,完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放在征求意见稿的首位。提出国家建立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制度,提供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存放以及生态安葬等基本殡葬服务。对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其他城乡困难群众免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我也参加了,这次对公益性殡葬服务供给着重强调了完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的问题。”南京市殡葬管理处裴云峰处长介绍说,《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坚持民生导向,增加公益性殡葬服务供给,为群众提供数量充足、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绿色文明的殡葬服务。国家建立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制度,涵盖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存放、生态安葬等5项基本服务项目,并在价格方面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免费提供给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城乡困难群众,满足公众基本殡葬需求。

  “豪华墓”“天价墓”等乱象将得到遏制

  近年来,公墓墓位价格贵、占地多、墓碑大等问题备受关注,为此,征求意见稿作出了一系列强化公墓、骨灰堂管理规范的规定。

  南京晨报记者在《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上看到,此次征求意见稿除了明确了殡葬服务政府定价外,对墓碑规格也作了具体要求,“豪华墓”“天价墓”等乱象将得到遏制。征求意见稿对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等更加细化。提出安葬骨灰的独立墓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位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8平方米,墓碑高度不超过地面0.8米。安葬遗体的墓位(含合葬墓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如果墓位超出规定面积或者墓碑超出规定高度的,殡葬服务机构将受到被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等处罚。

  同时,在殡葬设施规划方面,征集意见稿中首次提出了“社区治丧场所”的概念,提出和殡仪馆、公墓、骨灰堂、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一样,将其数量、规模、布局等纳入规划管理。

  监管与执法有了保证

  南京晨报记者发现,《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专设一章加强监管与执法。“我仔细看了多遍,专设一章加强监管与执法这一部分增加得非常好,监管与执法有了保证。之前我们查处一些公墓违规问题,涉及到土地、林地等情况,我们就不好去查处,执法也遇到尴尬。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加强部门协同,监管与执法外延扩大了,今后查处一些公墓违规问题各自其任关系就理顺了。”裴云峰处长说。

  同时,在法律责任部分,针对擅自兴建殡葬设施、违规建坟、擅自开展殡仪服务等违法行为,明确执法主体、处罚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利于发挥执法震慑作用。

  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违规乱建公墓、殡葬服务欺行霸市等现象,从今年7月上旬至9月底,南京市开展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昨天,裴云峰处长表示,南京这次专项整治行动,除了对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外,更主要是为国家即将出台新的《殡葬管理条例》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据了解,整治重点主要集中在公墓建设运营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两个方面10种违法违规行为,届时市有关部门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最集中的骨灰装棺再葬、乱埋乱葬、宗教场所违规经营骨灰存放等突出问题,加大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殡葬用品市场、殡葬服务中介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的监管,坚决查处虚假宣传、以次充好、强制消费、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严格禁止贩卖逝者信息、违规接运遗体、公益性公墓对外销售;对于不良中介服务机构,将纳入黑名单,向社会公示。

  爱南京南京晨报记者 卢斌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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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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