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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母亲探视儿子受阻 强制执行法院助母子相见
2018-08-30 09:37: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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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陆法 记者徐宁)夫妻离婚后,儿子被判给父亲,母亲获得每周探视儿子两天的权利。母亲想见儿子却屡屡遭拒绝,即使起诉打赢了官司也依然无法母子相见。近日,六合法院强制执行了一起探视权纠纷案件,这位母亲终于见到了朝思暮想的儿子。

  李红(化名)和王强(化名)夫妻俩有一个2岁的儿子。今年2月,李红向六合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儿子由王强直接抚养,李红每周可以探视儿子两天。

  然而此后,李红却总是见不到儿子,每次去看孩子,总被对方以种种理由拒绝。

  今年6月,李红向六合法院提起诉讼,希望能获得每周两天的探视权,且可以陪孩子过夜。六合法院审理后支持李红的诉讼请求,判定每周六至周日两天为李红的具体探视时间。但此后,王强仍未执行。

  7月初,李红来到法院,要求对判决内容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在一周内两次发传票传唤王强。在执行法官的严厉批评下,王强同意履行法院判决。

  “太感谢你们了!”近日,李红见到儿子后,激动地拉着执行法官的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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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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