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江宁公安分局集中1200余名警力,向传销犯罪活动重拳出击。行动共捣毁226个传销窝点,抓获传销人员499名,涉案金额约1.1亿元。目前,107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入户发现传销窝点,涉及人员500余人
前段时间,江宁公安分局禄口派出所社区民警在群租房整治入户走访中,发现辖区某安置房小区内有大批外地人员频繁出入,分散居住在小区内多处出租房内,经常秘密聚集、行迹十分可疑。
“一套房子住五六个人,天南海北都有,又不像员工宿舍,没有统一的单位,彼此之间也不沾亲带故,看到民警神情紧张,很是拘谨。”禄口派出所副所长魏拓告诉记者,这种不寻常的情况引起了民警的重视,加上此前派出所曾接到来自外省的报警电话,称家人到南京禄口后再也联系不上了,怀疑身陷传销组织,民警经过初步摸排发现,这些人员有进行传销活动的嫌疑。
派出所立即将情况上报分局,江宁公安分局当即组织警力多次前往可疑小区周边走访摸排、收集线索,发现附近盘踞着一个组织严密的传销团伙,并已经发展出了多个层级,涉传人员多达500余人。
投入6.98万元,回报1040万元?
在市公安局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下,江宁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
专案组发现,该传销团伙与近几年被捣毁的传销组织基本属于一个套路,即“1040阳光工程”。“‘1040阳光工程’不同于传统的限制人身自由、打骂、虐待等行为,而是传销头目打着‘资本运作’‘国家保密工程’的旗号,鼓吹其有合法性、可持续性,并许以可观的经济效益,声称一次性投入6.98万元,最后能回报1040万元,在亲友、同学、同乡等关系中发展下线成员,拉聚人头、交纳会费,以此骗取非法利益。”专案组民警介绍。
8月16日,江宁公安分局1200余名警力兵分22路对前期梳理的226个传销窝点进行清剿。经过4个多小时的集中行动,共抓获传销成员499名,涉案金额约1.1亿元,现场缴获多本记录传销人员学习心得的“洗脑”笔记本。目前,107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行政处罚255人。
投入超过12万元,只收回5000元
两个月前,48岁的莫某从湖南老家赶到南京,来看望在南京“上班”的妻子。见面后,其妻刘某将他带到江宁区禄口街道一处出租房住下。刘某告诉莫某,自己投资参与了“1040阳光工程”。莫某被妻子描绘的“低投入高回报蓝图”深深吸引,立即去银行取了6.98万元现金,转到妻子刘某指定的账户中。
为了能尽快发展下线赚取返利,莫某想到了21岁的儿子小莫。为将儿子骗来,他谎称自己在南京做酒店行业,希望儿子能来帮助自己管理。到南京后,在父亲的游说洗脑下,一心想着赚钱的小莫决定和父亲一起干。莫某告诉儿子,要先缴纳5.33万元,但是小莫没有这么多钱,莫某便让小莫写了欠条,自己将钱借给儿子,终于“成功”发展了一条下线,从中获利返现5000元。直到一家三口悉数被警方抓获,莫某才意识到自己加入了传销组织,后悔不已。
33岁的徐某某和同龄人廖某某分别是该传销组织的能力总管和人力体系总管,均是“经理”级别。加入该传销组织之前,徐某某在广东一电子厂担任管理层职务,廖某某则是做工程的老板。
加入该传销组织后,为了达到“经理”级别,徐某某和廖某某相继投入十几万元的本钱,后又将“魔掌”伸到了亲朋好友身上。经过徐某某的不断洗脑,其爱人以及妹妹均先后加入到传销组织,成为徐某某的下线。廖某某的爱人也在丈夫的积极推荐下成为该传销组织的一员。在加入该传销组织近两年的时间里,二人几乎没回过老家,没看过父母,平日里整天和“入伙人”谈心交流。作为人力体系总管的廖某某更是每日都要注意成员的思想动态,向他们传播“连锁经营”的好处,不断向他们进行“低成本高收入”的洗脑工作。直至该传销组织被警方一举查获时,幻想着年入百万的徐某某和廖某某这才幡然醒悟。
本报通讯员宁公宣 本报记者朱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