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25日讯 2018年6月22日,南京交警六大队在鼓楼区江边路展开夜查酒驾的行动时发现,有一辆轿车开到卡口前方突然靠边停下。这一异常情况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注意。
看到这辆轿车停在卡口前,执勤交警立即上前拉开车门进行检查。驾驶员戴某满身酒气神情慌张,交警随即对他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是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是120毫克,醉酒驾驶。随后检查发现,戴某持有A1A2照,他是一名公交车驾驶员。原来,戴某的小孩被体育院校提前录取了,高兴就喝了一些酒。他认为回来时候走小路,就没有事。
交警六大队执勤四中队副中队长周德介绍,公交车属于营运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如果驾车人醉酒驾驶公交车,除了面临刑事处罚外,驾驶证要被吊销,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即使拿到驾驶证,也禁止驾驶营运车辆。而戴某虽然这次醉酒驾驶的是私家车,驾驶证吊销后5年后就可以重新申领驾照,但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等准驾车型。也就是说戴某以后也不能开公交车。喝酒庆祝无可厚非,但是一定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