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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出台应急预案应对洪涝灾害
2018-06-22 08:58: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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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许琴)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公布了《南京市主城区防汛应急预案》。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范围,我市应急响应行动分为4级,每级响应行动包含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保证防洪排涝、抢险救灾有序运行,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南京位于长江下游,防汛任务十分繁重,是全国31个重点防洪城市之一。《应急预案》提出,市政府设立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区政府设立区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本区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市防指负责组织领导全市(含主城区)防汛工作,其日常办事机构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设在市水务局。

  洪涝灾情发生后,区防指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和市防指报告。对有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灾情,应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市防指,并做好续报,市防指2小时内报到省防指。

  汛情预警包括水情预警、暴雨预警、地质灾害预警、台风预警等。市防指负责水情预警信息发布;市气象局负责暴雨及台风预警信息发布;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

  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范围,应急响应行动分为4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Ⅳ、Ⅲ、Ⅱ、Ⅰ,每级响应行动包含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进入汛期,即5月1日至9月30日,各级防指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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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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