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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推出促进外资提质增效“12条”
2018-06-06 09:30: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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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报网讯(记者张希)放宽外资市场准入、开辟外国人才“绿色通道”——昨天,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出台《关于促进外资提质增效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用更有针对性、更具创新性的12条措施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

  省商务厅副厅长孙津分析,当前,我省吸引外资面临资源、环境、政策等要素有制约趋紧和发达国家“再工业化”吸引资本回流、周边国家竞争造成外资分流的内外双重挑战,复杂多变的国际经贸环境更是给我省利用外资带来诸多不确定因素。研判国内外经济形势,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效益是我省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基本思路。

  省政府下发的《意见》一方面聚焦外资准入政策、招商选资、创新环境、用地保障、投资贸易便利化等外商重点关注问题,另一方面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大胆创新,提出率先复制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经验、放宽制造业外企急需人才来苏工作的年龄和学历等一批创新举措。

  记者从《意见》中看到,对于外资企业,江苏将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对全省外商投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专用车和新能源汽车制造、船舶设计、支线和通用飞机维修、国际海上运输、铁路旅客运输、加油站、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呼叫中心、演出经纪、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对外开放举措,进一步减少外资准入限制。

  启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所谓QFLP(即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是指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通过资格审批和其外汇资金的监管程序后,将境外资本兑换为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国内的PE以及VC市场。此前在2011年1月,上海市金融办曾发布《关于本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这是我国资本项目十分重要的尝试,标志着参与试点的境外股权投资基金(PE)有了一条投资境内企业的“直达通道”。

  对于外国高端人才来江苏工作创业,将开辟“绿色通道”。江苏落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推进工作许可属地办理,采用“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方式。放宽外国人才签证有效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签发长期(有效期5年)多次往返签证,并可凭该签证办理工作许可、按规定申请工作类居留证件。对外商投资制造业企业急需的外国专业人才,可放宽年龄和学历要求。

  对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符合认定标准的外国高端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相关部门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外籍华人在苏南五市工作,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对外国专家来华工作、入境许可、申请居留实行“一口受理”“一窗发放”。外商投资企业高层次人才(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端研发人才)的子女需在我省入托或在中小学就读的,本着“就近就便、适当照顾”的原则,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协调有关学校提供便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视外商投资企业高层次人才对本地的贡献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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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潘军艳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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