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10日讯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对南京浦口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要求,推动该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力争实现到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0%这一目标,近日,南京浦口区发布了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方案。
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这次该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总体目标是,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77%,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较2017年持续下降8%。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比2015年均下降15%。
为了实现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0%,浦口区提出了41项具体措施,如在优化产业结构布局上,减少落后产能。加快化工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全面开展铸造等行业低端低效产能淘汰工作。2018年,全面完成铸造行业整治,完成3家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整治。整治铸造企业10家、化解船舶产能10万载重吨。落实不符合产业政策或产业布局规划、存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装备及工艺的重污染小型企业清理和整顿工作。
控制水泥产能。水泥企业熟料生产线按照省要求,在高温、梅雨季节实施错峰生产(停产),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危险废弃物的水泥企业应在此期间降低生产负荷。
淘汰低端低效过剩产能。严格控制轧钢、水泥、船舶及国家和省明确的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严禁新增钢铁产能项目,对违法违规钢铁产能和“地条钢”实行常态化排查、打击。
严格项目准入。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按照该区产业规划要求和禁止令要求,新(扩、改)建工业生产项目必须服从规划布局;长江二桥至三桥沿岸不得新(扩)建工业项目(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安全除患和油品升级改造项目除外)及货运码头。
在改善能源结构上,浦口区严格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严格执行减煤方案,削减煤炭消费总量0.5万吨,总量控制在17.5万吨以内。
全力推进禁燃区建设。落实市政府禁燃区通告,全域范围内禁止销售相应类别高污染燃料,新、改、扩建的燃烧设施禁止燃用相应类别高污染燃料。2018年12月底前,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燃用设施必须拆除或者改用清洁能源。
推广以电代煤、代油等电能替代技术。针对具有供暖、供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和集中居民区加快推广蓄热式电锅炉、热泵等技术替代原有的燃煤、燃油锅炉。在粮食烘干领域推广空气源热泵替代原有的燃煤、燃油热风炉。
记者 卢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