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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检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侦查监督
2018-05-04 10:22: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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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雒呈瑞 记者许震宁)从即日起至11月底,我市检察机关将开展为期半年的扫黑除恶专项侦查监督工作,依法从快审查逮捕一批涉黑涉恶重大犯罪嫌疑人、依法有效监督一批涉黑涉恶案件,为南京创新名城建设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本次专项侦查监督工作坚持突出重点、精准打击,兼顾‘打早打小’和‘打准打实’,兼顾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以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昨天,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席晨告诉记者。

  据悉,在专项侦查监督工作中,我市检方将从五方面入手,依法惩治各类涉黑涉恶犯罪,加大涉黑涉恶案件立案监督,加强对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

  这五方面工作是: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惩治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以及带有涉黑涉恶苗头的犯罪团伙和人员;对存在的报案不接、接案后不受案不立案、以罚代刑、立而不侦、久侦不结和违法立案等问题,加大立案监督力度;推动建立扫黑除恶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机制,健全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发现移交、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等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最大限度压缩黑恶势力生存空间,对发现的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及收受贿赂、渎职侵权等违纪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综合分析、检察建议等方式向当地党委政府建言献策,督促有关部门堵漏建制、强化管理、严格执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

  全市检察机关还将通过案件办理和复查,对三年来因证据不足不捕的案件开展“回头看”,全面排查涉黑涉恶犯罪可能涉及的罪名,纠正存疑不捕案件长期“挂案”现象;对三年来未报捕未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专项梳理,查清是否存在遗漏的犯罪事实没有侦查或认定现象。

  席晨介绍,检方将通过本次专项工作,制定出台扫黑除恶规范性工作意见,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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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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