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力推“股权投资十条” 新落户股权投资机构最高奖励提至1500万元
2018-03-30 08:55: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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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高洁)  昨天,南京市金融办组织开展《关于扶持股权投资机构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股权投资十条”)政策宣讲暨南京科技金融路演中心第二场路演活动,面向全国4000多家投资机构和1万余名专业投资人进行了实况直播。

  记者现场了解到,“股权投资十条”是南京市贯彻落实市委1号文《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第九条政策的实施细则,细则以股权投资机构设立、运营为主线,在开办补贴、投资奖励、税收征管以及风险补偿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含金量”很高的内容。

  记者注意到,“股权投资十条”突出引导增加投资主体数量,增强落户吸引力,大幅提高新落户股权投资机构的开办奖励,各档次的奖励标准也相应提高,最高奖励1500万元。同时,大幅提高投资初创期科技创新项目的奖励幅度,从过去的1%提高至5%,单个股权投资企业年度可获得最高500万元的奖励。

  为促进“股权投资十条”政策的落地,现场还举办了南京市与深交所共建的“南京科技金融路演中心”第二场路演活动,6家科技企业依次进行了路演,部分路演企业与参会金融机构初步达成了投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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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潘军艳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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