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监控探头助警破案故事多
交警侦破案件只会调取警方安装的监控视频吗?当然不是!公交车监控、小区门口探头、私家车行车记录仪等,都可能成为警方破案的得力助手。在近期发生的几起交通事故和肇事逃逸案中,交管部门通过社会监控找到了有用线索,成功地还原了事发经过。
调取近20次社会监控视频,替嫌疑人洗清冤屈
2月14日21时30分许,江宁交警大队横溪中队接到报警,横溪街道丹阳中学对面,一辆轿车撞倒行人,肇事车当场逃逸。
横溪交警中队民警立刻赶到现场,可地上除了一摊血迹,无任何散落物。被撞者姓杨,53岁,经诊治,他腿部骨折、头部受伤。杨某称,事发时,他正沿着东山大道由西向东步行,一辆轿车从他身后驶来将他撞倒,驾驶员下车还说了几句话,随后离开。杨某只记得车牌有“苏AH86”几个字。
为尽快破案,中队成立专案组,调取事发地点及周边道路监控,很快找到了一辆车号为苏A8H6××的小型轿车,其在事发时路过案发现场。但车主张某不承认自己撞了人,说他只是从东山大道经过,出于好奇,停车和伤者杨某有过交流,并没有碰到杨某。
张某所说是真是假?民警再次返回现场,走访附近各个商铺,寻找目击者,并重新梳理监控。民警发现,案发现场附近的丹阳中学、丹阳家园小区、超市和电动自行车卖场门口都装有监控探头。为了获得更多线索,专案组民警先后从这些社会监控中调取了近20次视频资料,仔细查看。
幸运的是,其中一处监控正巧拍到了张某停车的画面,确实,在他停车前,杨某已倒地昏迷。张某就此排除嫌疑。
正当民警进一步梳理监控视频时,2月26日,安徽马鞍山人李某迫于压力,来到横溪交警中队投案自首。此案顺利告破。
事故究竟发生在哪里?公交车探头帮了忙
1月27日傍晚,秦淮区建康路上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撞行人的交通事故。
这本是一起简单的事故,当时,61岁的张某吃完晚饭后出门散步,就在他由北向南过马路时,被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撞倒。经医院诊治,张某腿部骨折。
不过,就在交警鉴定事故责任时,双方对事故发生地点产生了分歧。张某说,他是从斑马线上过马路的,刚走上斑马线没几步,还没走上机动车道,就被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撞倒;而李某却说,张某并没走在斑马线上,而是突然横穿马路。
负责处理此案的交警三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刘宁说,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斑马线上行人路权最大,也就是说,如果张某是在斑马线上被撞,那么李某要负全部责任;但如果撞倒时张某没有走在斑马线上,而是在非机动车道,那么事故责任很难说,要根据现场情况认定。
根据交警拍摄的现场照片,张某倒地位置在斑马线旁边,那么,事发时他究竟在不在斑马线上呢?为还原事发现场,刘宁调取了路口监控,遗憾的是,张某倒地位置位于非机动车道上,警方监控没有拍到。不过,监控却拍到了当时正好有一辆公交车经过,很可能公交车上的监控探头拍到了当时场景。
刘宁赶紧跑到江南公交,调出了这辆公交车的监控视频,顺利地还原了事发经过,证实张某确实是在斑马线上被撞倒的。
最后,交警认定李某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近八成案件侦破都有社会监控的“功劳”
社会监控探头帮助交警侦破案件的例子还有很多。就在2月16日大年初一下午3时20分,交警六大队在幕府东路发现一名男子在车边呕吐,疑似酒驾,可该男子张某却辩解车是别人开的。经检测,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38mg/100ml,涉嫌醉驾。
张某酒后是否驾驶汽车?交警顺着车辆来车方向沿途寻找监控,不过正值春节期间,开业的店很少,最后找到一家仍在营业的网吧,网吧门口监控正好拍到了张某坐在驾驶室里开车的画面,锁定了他就是醉驾司机。
此外,私家车上的行车记录仪也常常给交警提供有用线索。
去年的一天晚上,一市民骑着电动自行车行驶在宁溧路的非机动车道时,被一辆车撞倒,随后被另一辆车碾压,并且两辆车都先后逃离了现场。因没有目击者,监控探头也没拍到现场,案件侦破工作一直停滞不前。江宁交警大队秣陵中队民警另辟蹊径,从一辆过路车的行车记录仪里找到了伤者被碾压的一幕,最后顺利找到了肇事车。
一位多年从事事故处理工作的民警告诉记者,现在破案手段比以前多多了,越来越多的商铺都装有监控,小区、银行、企业等也都有监控探头,再加上公安、城管等政府部门的监控,整个城市如同布下了天罗地网,让不法分子没有可乘之机。他还透露,如今近八成案件侦破都有社会监控的“功劳”。
本报通讯员张建武 李鑫 秦蕾 马春芳
本报记者王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