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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全面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工作 两年后九成农户参与

来源:南报网   2017-11-24 08:51:00

  昨天,全市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现场推进会召开,会上发布了《南京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7—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和《南京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标志着全市农村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展开。《方案》提出,今年,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将各开展一个完整街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2018年,全面推开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垃圾分类行政村达到50%。2019年,开展垃圾分类行政村达到100%。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如何开展,怎样达到既定目标?昨天,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

  农村垃圾分类今年启动试点,明年全面推开

  市城管局局长许卫宁介绍,《方案》主要是明确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分类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指引》主要是明确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路径,规范农村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过程,指导农村垃圾分类容器配置和垃圾分拣、处理设施建设。

  根据《方案》,农村垃圾分类工作将分成三步在全市施行。第一步是试点启动阶段,今年底前首先启动试点街镇各行政村的农村垃圾分类工作。“2017年内取消所有传统垃圾池,全面配置标准分类垃圾桶。”许卫宁说,年底前要完成首批可烂垃圾资源化处理站、街镇垃圾分类收集分拣站等设施的选址建设。组建工作队伍,建立监督机制,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培训工作,向每一户发放一封告知信和指导手册,做到户知晓率100%。

  第二步从2018年1月到2019年12月为推广扩大阶段。主要是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设备的分步建设和配置,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规,进一步健全垃圾分类收运网络,并于2019年实现开展垃圾分类行政村达到100%。

  第三步将2020年全年作为全面提升阶段,全面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规范运行。

  到2019年底和2020年底,农村垃圾分类三项主要指标中,全市农村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合格率分别达到90%以上和95%,农户垃圾分类参与率分别达到90%和95%,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则分别要达到和超过35%,垃圾分类减量取得显著成效。

  建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站,餐厨垃圾不出镇村

  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流程分为日常生活垃圾和专项垃圾两种进行分类处理。市城管局副局长陈雷介绍,日常生活垃圾将采用农户源头分类+保洁员分类收集的“两次四分”方法。由农户源头将垃圾分成可烂、不可烂两类,同时鼓励农户自行分成五大种类,和城市分类种类衔接。保洁员分类收集,定时上门在收集同时检查、指导农户分类,提高源头分类质量。

  《方案》还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任务作出了规定。“主要五项工作,包括建立保洁收集员和宣传督导员队伍,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配备标准收集桶、全密闭运输、压缩式中转三类垃圾收运设备等。”陈雷介绍,农村垃圾分类过程中将建设有机垃圾处理站和分类收集分拣站,其中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站,可“一村一建”,也可“多村合建”,集中处理可烂垃圾、餐厨垃圾,基本做到可烂垃圾、餐厨垃圾不出村镇。街镇配套建设垃圾分类收集分拣站,通过人工、机械等方式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等进一步分拣、拆解、分类和暂存。而通过配置全密闭运输装置,农村生活垃圾密闭运输率达到100%。

  加大监督考核和资金保障,确保完成垃圾分类任务

  对于如何保障农村垃圾分类工作分三步走完成,陈雷介绍,首先,这项工作要强调政府主导。城管部门作为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的职能部门,将切实加强对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建立日常监督检查考核制度,加大落实推进、督促检查力度。据悉,我市将建立运行和监督五项制度,对街镇、村垃圾分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确保工作切实落实,任务按期完成。

  在资金投入方面,我市将强化资金保障。“农村垃圾分类,经费保障是一个重要问题,尤其是前期一些设备配置、设施建设会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正常的分类收运处理体系的运行费用在原来垃圾清运基础上会有一定增加。”按计划,我市将提出农村垃圾分类的支持政策,特别是起始阶段的资金支持政策,明年起,市、区财政部门要将农村生活垃圾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进一步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切实保障农村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按时序推进。此外,我市还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分类工作。

  本报记者 江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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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