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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

来源:南京日报   2017-09-22 09:14:00

  省市安监局督查组检查高淳区安监局安全生产台账

  安全生产专家在企业检查

  检查企业消防灭火设备

  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正如火如荼地开展。据市安监部门统计,大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累计排查事故隐患42139项;其中,已整改42105项。

  “安全生产是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做实做细做严,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正如火如荼地开展。据市安监部门统计,大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累计排查事故隐患42139项;其中,已整改42105项。

  “安全生产是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做实做细做严,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以“督”促“检”,

  14个督查组全面出动

  “安全防护棚搭设不规范、吊篮钢丝绳检测报告不齐全、安全警示牌不完善、垃圾未清运、燃气管道阀门位置无方向标……这些隐患要立即整改到位!”日前,市安委会第四督查组组织市质监、安监、旅游、经信等部门和安全专家,来到江宁景枫KINGMO,对幕墙外立面施工现场、商场内餐饮场所进行了安全检查,详细查看了现场安全管理措施、施工人员操作规范、后厨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等情况。针对检查出的隐患,督查组要求落实责任部门,立即整改。

  从今年7月起,我市开展为期4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市安委会组织7个督查组,按照大检查要求的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从政府、行业、企业3个层面对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巡查督查。

  听汇报、查台账、走企业。为推进大检查深入落实开展,8月份,市安监局也成立了7个督导组,由市局领导带队,每周对各区(开发园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8月下旬,市安监局主要领导带队分别到雨花台区、玄武区、六合区、高淳区等地督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部署推进和开展落实情况。在雨花台区,督导组了解到,该区建立了每周发布工作进度表、每10天召开汇总分析会等推进制度;铁心桥街道建立了周通报制度,每半月召开社区安全员工作会,每月召开安全工作现场会,每季度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该街道还自主编印了安全隐患排查操作手册,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操作能力。

  “督查组的到来,为我们的大检查工作上紧了发条。”各区安监局负责人和企业人士纷纷表示,会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做细做实。

  据了解,目前,市安委会7个督查组已完成3轮督促检查,检查镇街21个、企业和单位29家,发现和督促整改隐患40多处;市安监局成立的7个督导组已督查20余次,督查工作正在持续开展。

  细处着手,落实“一清单五制度”

  “金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老旧碳钢储罐腐蚀,未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罐区甲、乙类可燃液体装卸未使用金属万向鹤管。该隐患整改责任单位为金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管单位为江北新区安监局。该隐患分三个阶段整改,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罐区装卸物料系统更新;2018年2月28日前完成罐区部分老旧碳钢储罐材质更新;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罐区储罐液位计更新、自动切断系统改造和罐区设计复核整改。”记者从市安监部门了解到,对于大检查中排查出的每一项隐患,工作人员都列出清单,隐患责任单位、所在地、整改责任人、隐患具体情况说明、目前所采取措施、整改期限等相关内容一目了然。

  隐患逐一列出形成清单,确保按期完成整改;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台账,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各区(开发园区)安委办、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进行交办,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经费等,落实事故隐患治理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对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对整改到位的隐患进行现场核查、验收;对整治验收合格的事故隐患摘牌销号,形成闭环管理;及时向企业员工和社会通报大检查相关信息……市安委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实行“一清单五制度”工作制度,即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清单和事故隐患整治台账制度、事故隐患交办制度、事故隐患验收制度、事故隐患销号制度、信息通报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一清单五制度’是落实监管责任、推进隐患整改和防范事故的重要手段之一。”市安委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每项隐患都明确具体单位、具体内容,明确整改期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通过制度的保障,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层层细化分解,有效推进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铁腕”治理,及时曝光不留情面

  南京市雨花台区益民清洗剂厂存在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的违法行为,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责令改正,处5万元人民币罚款;

  中石化南京催化剂有限公司存在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安全标志的违法行为,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处1.5万元人民币罚款;

  南京成鹏冷冻设备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安全间距不足、安全设施设置不全、现场管理混乱、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等安全隐患。氨泄漏可能会造成人员中毒伤亡事故。该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南京成鹏冷冻设备服务有限公司,监管单位为雨花台区赛虹桥街道,整改期限为2017年10月31日前。

  ……

  从8月25日起至今,市安委办陆续在本报对19家违规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行曝光。“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容不得一点马虎,我们要铁面执法不打人情牌,对有问题的企业坚决曝光。”市安委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大检查将挂牌督办一批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公布一批安全生产“黑名单”企业,向社会公告一批关闭取缔企业,对问题严重或事故多发的地区、部门和企业实施警示约谈。

  安监部门提醒,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发现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12350”热线等方式向安监部门举报,举报属实的可获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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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