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南路两路口新增禁左交通标志
南京日报讯(记者 许震宁)近日,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一份来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关于〈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处理情况的回复》。《回复》称,采纳秦淮检方不久前发出的检察建议书意见,已在中山南路的南京一中等相关路口增设了交通警示标志,调整了监控抓拍功能。
市交管局的具体举措是,在中山南路(南起升州路,北至建邺路)南京一中及中山南路府西街路口,各增设一组面朝南、北方向的机动车禁止左转标志;同时调整两处路口监控的抓拍功能,对违法掉头、左转的机动车予以曝光。
今年,秦淮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中发现,上述地段机动车交通信号指示不完善不规范,尤其是在南京一中路口,每天早上送学生上学的机动车调头现象严重,易引起交通堵塞和埋下交通安全隐患。而正因为无机动车禁止左转标志和机动车左转甚至调头事实的产生,导致了该起刑事案件的发生。
办案检察官深入实地,在早晚交通高峰时段仔细观察、了解情况后,向市交管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
建议书称,中山南路(南起升州路口,北至建邺路口)路段南北对向有二组交通信号灯,三条机动车道。二组信号灯路口均为丁字形路口,三条机动车道均为直行道,无任何禁止性交通标志;该路段有监控设施。在该路段二个路口的三条直行机动车道上,均会发生机动车左拐或掉头情况,且无违章曝光举措。南京一中位于该路段由南向北的第二个路口,早上送学生上学的机动车掉头现象严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秦淮检方建议市交管局,在上述路段设置禁止左转和禁止掉头的指示标识,同时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车辆予以曝光。在收到检方建议书的十日内,警方即增设了交通指示标志并向检方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