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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小区物管走上依法治理道路
2017-08-25 08:28: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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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日报讯(记者 许琴)《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自去年7月1日实施以来,已一年有余。8月23—2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绍泽率队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单景南参加活动。

  23日上午,陈绍泽一行首先来到秦淮区万达紫金明珠小区,在业委会负责人的带领下视察了小区的管理情况。业委会负责人反映,目前小区正在准备换物业公司。陈绍泽说,作为业主,你们有换或不换的权利;如果要换,要依照法定程序。在东郊小镇小区的一块空地前,小区业委会负责人介绍,因为小区车位紧张,他们准备把这块空地改成停车场。陈绍泽表示,小区更改空地的用途,要经过民主协商程序依法实施。在托乐嘉小区,视察组了解到,该小区去年年末刚刚换了物业公司,新老物业交接时,出现了不少矛盾。陈绍泽说,新老物业的交接要依法进行,物业公司入驻后要依法管理小区。

  在24日上午召开的座谈会上,各相关区、街道,相关住宅小区业主、物业企业代表汇报了各自工作,市房产局汇报了条例实施一年来的相关情况。据了解,条例实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市房产局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了大规模、多层次的普法宣传,并组织街道、社区、物业企业和业主开展了条例的宣传培训,累计培训一万多人次。到今年6月,根据条例要求,相关配套制度已经到位。此外,市房产局还组建了专家团队,每季度开展市级物业管理专项检查,通过常态化检查和信用征集工作,不断健全完善物业管理行业动态监管机制。

  陈绍泽对条例贯彻实施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他说,条例实施以来,全市上下做了大量的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促进了物业管理健康有序发展。他强调,物业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区、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坚持法治思维,推进小区物业管理走上依法治理道路。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处理。要夯实基层基础,为条例实施提供组织保障,进一步提高实施效果,增进社会和谐、人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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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丁越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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