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人才落户购房可获支持
南京日报讯(记者 毛庆)在企业当首席技师,可以享受教授级待遇。昨天,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实施意见》,明确将探索技能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包括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实行技能领军人才年薪制和股权制等。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读该意见时表示,希望通过这些举措,最大限度提高技能人才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解决目前我市高技能人才短缺的现状。
《意见》明确,要探索技能人才长效激励机制,推动企业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同等享受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资福利待遇。鼓励企业采取协议薪酬、持股分红等方式,试行技能领军人才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有条件的企业首席技师可参照享受教授级待遇。对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建立完善高技能人才奖补制度,在人才引进、积分落户、购租住房、子女上学等方面予以支持。鼓励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大企业等,以多种形式对优秀高技能人才进行奖励。
市人社局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朱清怡介绍,目前我市有130多万技能人才,其中30多万是高技能人才,包括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等,尤其是高级技师,非常短缺。长期以来,和其他城市一样,我市也存在着技能人才培养投入总体不足,高技能人才占劳动者的比率不高,技能人才发展渠道窄,待遇偏低、地位不高等问题。这些激励举措都是为了提升技能人才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比如,有条件的企业首席技师可享受教授级待遇,就是为了让企业的高技能人才能像高校教授那样受人尊重。
《意见》还首次提出“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其中包括通过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使全体劳动者从学习阶段到职业生涯不同阶段,都能得到政府及企业提供的适合自己特点的职业技能培训,不断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对提高劳动者整体技能素质的迫切需要。
对于职业技能培训,我市将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建联合实训中心,依托职业院校,建设集教育、实训、研修和评价等为一体的职业训练院;畅通职业院校教师在职培训和到企业实践、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教师的双向通道;通过与企业联合办学的模式,采取冠名班、奖学金等形式,开展订单式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