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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大毒枭“零口供”在宁被定罪

来源:南京日报   2017-06-27 08:55:00

  南京日报讯(通讯员 高苑  记者 张源源)昨天上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我省毒品犯罪的案件审理情况及基本特点,并公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贩毒10公斤大毒枭“零口供”在宁被定罪。

  昨天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全朝晖、韦军等贩卖、运输毒品案入选。该案两名主犯具有极强的反侦察意识,犯罪中始终安排马仔取货、存货、送货,时时保持“人毒分离”,被捕后也均是“零口供”。证据显示,两人涉毒总量超过10公斤,二审期间,法院要求侦查机关补充进行声纹鉴定,从而锁定了两人通过手机向“马仔”下令进行毒品犯罪的事实。再结合银行转账记录、同案被告人的供述、证人证言、记账本等证据,形成了完整证据链。该案涉案毒品数量巨大,犯罪人层级多、分工明确,在南京地区形成了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贩毒脉络,且显现出“枪毒合流”的特征,社会危害性极大。最终两人均被判处死刑,体现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持续高压态势。

  省高院统计数字显示,2015年我省毒品案件激增,收结案数量均突破7000件,达到历史高位;2016年毒品犯罪案件有所回落,一审审理毒品犯罪案件5429件,同比下降29.5%。其中零包贩毒、容留他人吸毒等末端毒品犯罪仍然是最主要的毒品犯罪类型,占比达到85%以上,反映出潜在毒品消费市场仍然很大,毒品犯罪多发态势未得到根本缓和。

  大宗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呈现出逆势增长态势。在省高院2016年审结的毒品案件中,毒品甲基苯丙胺数额在1千克以上的有123件,占比达76.4%,其中查明毒品数量达到10千克以上的有7件。在这些毒品大案中,涉毒数额最大的达到26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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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