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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启动

来源:南京日报   2017-05-23 09:24:00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在北京市、江苏省、安徽省、陕西省等15个省份的100个县(市、区),重点围绕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25个方面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方案》指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工作的具体举措,对于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试点工作要坚持需求导向、重点突破、标准引领等原则,紧密联系实际,力争通过一年时间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能力,打通政务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方案》要求,试点单位要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逐项确定公开标准,明确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要优化公开工作流程,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承担试点任务的省份于2017年8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指导试点单位有力有序开展工作,确保2018年8月底前完成试点各项任务。

  江苏省的7个试点单位分别是:南京市建邺区、无锡市滨湖区、徐州市新沂市、常州市天宁区、苏州工业园区、南通市如皋市、宿迁市沭阳县,试点内容包括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算、税收管理、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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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