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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住失能老人养老院有补贴

来源:中国江苏网-扬子晚报   作者:董婉愉   2017-05-23 09:22:00

  中国江苏网5月23日讯(记者 董婉愉)养老机构如果收住本市户籍的半失能、失能老人,政府将给予每人每月160元、240元标准进行运营补贴,如果收住本市户籍低保“双失”老人的,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发放。扬子晚报记者从近日南京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养老服务补贴的通知》中获悉,补贴将自本月起发放,经费由市区各承担50%。

  《通知》还包括其他补贴内容,如调整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取消信息呼叫终端初装费,固定和移动终端的月租费统一为20元/月;半失能、失能老人居家照护经费分别按照400元/月、700元/月标准执行。

  其中比较重要的是为居民在家门口或就近提供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也能获得的政府综合补贴:如对3A级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助餐点的补助。本月12日市民政局印发了《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评定标准2017版》,重点对“使用面积、服务项目、服务绩效、评定办法、补助办法”等内容做了进一步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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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