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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派出“尖刀中队” 专逮违规排水取水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5-16 08:50:00

  中国江苏网5月16日讯 “我们是建邺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这是执法证。工地涉嫌违规排放污水,这是照片,请接受我们的调查。”“你们街道城管,怎么管这事?”“我们是水务专业中队,专门负责涉水案件的调查和执法工作……”最近发生在涉嫌违规排水工地的一幕,今后,将越来越多地在建邺区城市管理执法中出现。

  通讯员 吕杨 建萱 交汇点·南京晨报记者 倪敏

  平均年龄27岁的专职“小分队”

  记者昨日从建邺区获悉,建邺区城管水务局协调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全市率先抽调执法队员,组成了水务执法专业中队。

  平均年龄27岁,中共党员占了一半。记者了解到,作为建邺全区涉水案件执法的“一柄尖刀”,这支“小分队”严格做好全区在建工地、企事业单位、小区等排水单元“涉水”行为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做到此类案件执法全覆盖。

  今年3月中队正式成立,队员们建立起了 一套台账、一个微信群、一周一会、一个系统的“四个一”巡查、管理制度,为执法工作奠定扎实基础。据悉,这一套台账包含了建邺区中南部地区工地信息登记表、网格化巡查记录本、一案一档的案件卷宗,充分交流,省时高效。

  乱排水偷取水统统不放过

  《南京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中明文规定排放污水的要求和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也明确了违法相关规定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小分队”突击抽查中发现,一些工程项目图省事违规排水,且花样层出不穷。如4月10日,中队队员在巡查中发现一在建工地有两个排水口正向河道排水。经过及时调看该工地排水信息登记表,队员发现,其中一排水口登记在案且有临时排水许可证,但另一个排口没有记录,违反了《南京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执法队员向该工地施工方开具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接受行政处罚。

  4月28日,执法队员发现,某在建工地使用5台抽水设备从河道内取水。调查显示,该工地并未办理相关取水手续,未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缴纳相关费用。中队队员立即要求并监督责任单位拆除了取水设备,责令施工方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材料到中队说明情况,接受处理。

  成立不到两个月,“尖刀”中队共巡查在建工地60余家,处理各方举报18件,勒令立即整改到位48家/次,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25份,立案查处案件7件,结案3件,共处罚金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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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