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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安居政策享受期为5年

来源:南京日报   2017-04-26 09:06:00

  昨天下午,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房产局、人才办、发改委、人社局等相关负责人对我市出台的人才安居新政热点问题作了解答。

  什么是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房是指个人与经政府委托,代表政府持有产权份额的公有产权人按一定比例共同拥有产权的住房,公有产权人为市(区)政府指定的部门或国有独资企业。

  共有产权房可以购买吗?

  共有产权房价格一般为周边同档次房源价格的90%—95%。B类人才申请共有产权房的,面积为150平方米左右,与公有产权人分别持房屋所有权50%份额,在本市工作5年后,仍符合条件的,每年可以原价购买房屋产权份额的10%。C类人才申请共有产权房的,面积为120平方米左右,与公有产权人分别持房屋所有权50%份额,在本市工作5年后,仍符合条件的,每年可以原价购买房屋产权份额的10%。

  人才安居政策如何兑现?

  人才通过审核后,实物安置由区(园区)房产部门或房源管理单位配售(租)到位;货币补贴直接发放至人才个人账户。

  购房补贴如何发放?

  购房补贴按年度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年的12月,购房当年发放购房补贴总额的40%,第2至5年各发放补贴总额的15%。申请购房补贴前已经在本市领取过租赁补贴的,应当从购房补贴中相应扣减。

  租赁补贴如何发放?

  租赁补贴实行按月补助、按季发放,每个季度的首月将上个季度租赁补贴发放至人才的个人账户。

  人才安居的政策享受期有多长?

  人才安居申请的政策享受期为5年,其中共有产权房、购房补贴只能享受一期,期满不得再次申请;享受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政策满5年的,通过绩效评价的B类人才和进阶到D类及以上的人才,可申请续增一期。人才安居政策最多享受两期。

  企业可以自建人才安居住房吗?

  人才安居住房以区、园区等产业载体建设为主。新引进的、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的企业,在满足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经批准,可以专项配套建设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及与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高校、科研机构,在满足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经批准,可利用自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按基本建设程序建设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

  人才安居房房源的筹集渠道有哪些?

  政府投资新建、购买、租赁;江北新区及开发区、其他产业载体等投资新建、购买、租赁;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

  人才安居房周边配套设施如何?

  制定人才安居建设规划,就是在用人比较集中的地方,建设人才安居房。比如江北新区,这里将是创业的热土,吸引人才很多的地方,将选择若干个地块建设安居房。同时,还会出台相关配套的办法,明确教育、卫生等公共配套服务的要求。规划中,我市将把人才安居房建设在相关配套设施比较成熟的地方,这样也有利于人才就业、就医以及子女入学等。

  已享受我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的,能申请本办法的人才安居吗?

  已享受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且政策享受期满的,不可重复享受本办法的人才安居政策;仍在政策享受期内的,租赁补贴可按照本办法调整,其他安居方式按照原规定执行。

  已享受过我市住房保障政策的,能申请本办法的人才安居吗?

  已享受本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的,可申请租赁补贴,与已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时间合并计算,购买过本市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本报记者 肖姗

  人才安居办法

  适用这些企业

  1、符合我市确定的7大类14个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和重点软件企业。

  2、符合我市确定的现代服务业规模以上重点企业。

  3、经认定的符合我市传统制造业向先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规模以上重点企业。

  4、经认定的符合我市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的规模以上重点企业。

  5、“创业南京”英才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的企业。

  6、经认定的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强的重点创业创新型平台类、研发类、总部类、引领类企业。

  7、经认定的符合《南京市鼓励投资新兴产业门类及布局目录》)的重点新引进企业。

  8、经认定的符合《南京市鼓励投资服务业门类及布局目录》的重点新引进企业。

  9、经认定的重点新设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功能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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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