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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大医院门诊看病 也能报销了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4-14 08:40:00

  中国江苏网4月14日讯 去大医院门诊看病不住院就报销不了?南京市社保部门近日对门诊统筹、首诊、转诊制度作出解释和梳理,明确提示职工医保门诊看病也能报销。去大医院看诊,怎样才能享受职工门统医保政策呢?

  据医保部门介绍,南京实行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的首诊、转诊制。简单来说,作为职工医保参保人,生病后直接持医保卡去三级医院看病,并不能享受门诊统筹医保报销待遇。正确的方式是先前往所在社区医院或者专科医院进行首诊,医生确认病情需要转诊后,由医生推荐和参保人选择,转诊到南京市公布的16家门诊统筹转诊医院中的一家,开具相应证明并办理转诊手续后,即可享受转诊后的门统报销待遇。

  目前南京公布的16家门诊统筹转诊医疗机构名单中,江苏省人民医院、南医大二附院、鼓楼医院等16家医院等级均为三级,另有两家医院南京市同仁医院、南京明基医院等级显示为参照三级。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转诊手续后,门统转诊还有一个有效期,由办理转诊手续的首诊医疗机构根据参保人员的实际病情确定,一般默认为一个月。其间在转诊的三级医院发生费用可直接按规定享受门统待遇。如果参保人员需要再次转诊的,则需要重新办理转诊。

  不少市民关心的是,怎么样才能知道自己有没有享受到门统待遇。社保部门给大家提供了一个简单易行的办法,即看一下自己在交费后拿到的门诊费用票据单上的“关键字”。

  参保人员按规定首诊、转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费用票据上打印“门统”字样,表明该费用已计入门统结算;如打印“门诊”字样,表明该费用未计入门统结算,您此次未享受门统待遇。如此上述16家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票据上打印“门诊”,则表示您可能没有转诊。

  社保部门解释,如果个人医疗费用没有享受到门统待遇,那么可能有三种原因:一是没有按照规定转诊;二是有按规定需要个人自理和自付的费用;三是自己在药店购药的费用。此外,当年度门统费用未达到起付标准或支付限额用完后,也不享受门统待遇。

  此外,门慢门特在一定情况下也会使用到门统:门慢病人在门慢补助限额用完后,只要继续在其门慢定点医院就诊慢性病,自下一笔费用起按照门统待遇标准结算,不需要转诊。门特病人在门诊特定项目补助限额用完后,必须按门统的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并使用普通病历,方可享受门统待遇。

  交汇点·南京晨报记者 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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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