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 “区管校用”逐步推行
来源:南京日报
2017-04-12 09:24:00
南京日报讯(记者 许琴)日前,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中小学坚持教师交流轮岗,各区每年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5%,同时逐步推行中小学教师“区管校用”管理改革,推进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均衡。
今后,南京将优化师德考评方式,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严肃查处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失德失范行为,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
对于教师编制问题,南京将加强音体美专职教师配备。《意见》还提出,各有关区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编制计划,用于招聘或引进义务教育阶段乡村学校音乐、体育、美术专职教师,“十三五”末,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乡村学校音体美专职教师比例,小学和初中分别不低于65%和85%。
我市中小学将坚持教师交流轮岗,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各区每年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5%,城镇学校骨干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骨干教师总数的15%。
南京还将加快推进“区管校用”管理体制改革,在秦淮区、江宁区试点基础上,逐步推行中小学教师“区管校用”管理改革。据了解,实行教师“区管校用”后,教师们不再是学校的人,而是教师管理中心的人,方便流动到各所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