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工商消协昨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昨天,南京市工商局携手市消协公布了市工商局公平交易执法十大典型案例、市工商局商品质量抽检十大典型案例、南京市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十大案例、市工商局网络交易十大典型案例,不少案例值得消费者引以为戒。
网上“原单”满天飞,多是粗制滥造品
【案情介绍】2016年2月,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某网店销售涉嫌侵犯“Victoria'sSecret”(维多利亚的秘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女式内衣。接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往该网店办公地,检查发现标有“Victoria'sSecret”注册商标女式内衣4种,504件,经鉴定为侵权商品。依据相关规定,假冒内衣被没收,当事人被处罚款8000元。
【消费提醒】近年来,网店销售中“原单”字样火了起来。所谓原单,就是尾单、余单的意思。国外大牌企业提供设计、原料,委托国内企业生产,原料一般会多配给3%,用于损耗。有的厂家会把多余的原料生产出相同的产品流向市场,就变成了“原单”,还有的“原单”其实是被国外大牌退货的不合格产品。如今上网一搜,原单货比正品还多。实际上,正规品牌是不会流出这么多所谓原单的,网店销售的大多所谓原单,都是粗制滥造的仿品。
理财产品违法宣传,背后可能是非法集资
【案情介绍】2016年8月24日,消费者举报,称南京追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付融宝网站发布含有涉嫌违法的广告,要求查处。市工商局查明,2016年3月起,当事人在付融宝网站上的理财产品广告中,使用了“安全”、“稳健”、“高收益”、“14%年化收益、银行活期38倍”等宣传用语。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工商部门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
【消费提醒】对理财产品虚假宣传、欺骗或误导金融消费者,超过国家规定的不受法律保护。宣传“14%年化收益、银行活期38倍”的理财产品,往往存在非法集资、金融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最终将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光收钱不牵线,婚恋公司欺骗会员
【案情介绍】2016年6月,市民王小姐向建邺区消协反映,自己在位于万达广场D座的东方红娘婚恋公司办理了线下服务,缴纳了1.1万元。见了几名相亲对象后发现,该公司的承诺根本不能兑现:在消费者约见对象前不提供照片,约见的对象存在滥竽充数等现象。其中一名交往对象,相处一个月后才发现对方报的是虚假年龄。王小姐要求中止合同被拒绝。
建邺区消协兴隆分会工作人员电话约谈了婚介公司负责人,指出如果安排见面的人不是婚介公司正式会员,或根本达不到约定的身份条件等要求,那就是欺诈行为。后经调解,商家同意退还消费者5500元。
【消费提醒】近两年来,婚介投诉明显增多,婚介市场较为混乱,有些婚介公司让员工的亲朋好友去约见相亲对象,骗取中介费。
市消协提醒征婚者不要轻易相信婚介广告,此类广告多存在虚假或夸大宣传。征婚者付款前双方需签署婚介合同,并加盖公司印章,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要特别注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不清楚的内容当面要求商家给予说明和解释。
本报通讯员 江晓峻 王芙蓉
本报记者 张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