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招新增13中、29中全市招生
中国江苏网3月9日讯 《南京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昨天出台。据悉,今年南京中招政策总体上继续保持稳定,但普通高中招生范围有调整。在普通高中统招生范围逐步扩大的基础上,今年新增加第十三中学和第二十九中学面向全市招生。南京市招生办常年开通招生考试服务热线52310667,接受政策咨询。读者还可以搜索关注扬子晚报教育官方微信——招考部落,鲤鱼姐姐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通讯员 施昭 扬子晚报记者 胡林 王璟
2017年中招主要日程
3月9日至10日,学业考试网上报名。
3月13日至31日,体格检查。
4月6日至19日,体育考试。
4月22日至23日,英语听力口语考试。
5月8日至12日,综合素质评价和理化实验操作考查。
5月19日,学业考试补报名。
5月20日,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加试。
6月17日至18日,文化考试。
6月21日至26日,网上评卷。
6月28日下午,公布中考成绩。
6月30日至7月1日,考生网上填报升学志愿。
7月5日,公布各批次投档控制线。
7月6日至20日,高中阶段学校远程网上录取。
招生范围
面向全市招生普高增至7所
为便于表述招生范围,原市区包括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原浦口区、化工园区统称原市区,全市包括原市区和其他区。普通高中按规定范围招生,其他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将适当增加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积极稳妥调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其中原市区范围内的普通高中统招生面向原市区招生,其中南京外国语学校(部分计划)、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金陵中学、第一中学、中华中学、第十三中学、第二十九中学等7所普通高中统招生也面向全市招生。其他区范围内的普通高中统招生面向本区招生,其中江浦高级中学、第十四中学、江宁高级中学、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宁分校、南京师范大学附属扬子中学、大厂高级中学、六合高级中学、溧水高级中学、高淳高级中学统招生也面向原市区招生。
另外,招收指标生和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普通高中按市教育局有关部门文件规定的范围招生。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国际课程班面向全市招生。
志愿填报
不得强迫考生报考指定学校
考生志愿(含征求志愿)采用动态口令卡加密方式统一在网上填报。发布中考成绩后,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填报升学志愿。志愿填报个数(共7个)如下:
提前批次(2个):招收指标生的普通高中学校1个;师范学校,招收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中职学校除外)1个。
第一批次(2个):四星级及经批准在第一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专业班。
第二批次(2个):三星级及以下普通高中学校、中高等职业教育“3+3”分段培养专业班、综合高中班、五年制高职专业班、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技师班和高级技工班。
第三批次(1个):中等专业学校中职专业班、技工学校高级技工班和中级技工班。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截止,修改权限立即关闭,最后生成的信息即为确定志愿,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在监护人的指导下自主填报志愿,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涉,不得强迫考生报考指定学校。
录取办法
今年将全部采取远程网上录取
2017年在宁招生的高中阶段学校全部采取远程网上录取,在本校登录指定网站完成领档、阅档、退档工作,只需到市招生办办理审批和打印录取通知书等手续。凡按成绩和志愿投档、符合学校录取条件的考生均不得要求退档。
投档顺序为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其中提前批次先投放指标生志愿档案。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分别划定各批次各类学校投档控制线。在各投档控制线上,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顺序向招生学校投档,投档比例为1∶1。第一志愿档案不足时,依次投放后续志愿档案。如尾数同分超出1∶1投档比例,将同分档案全部向招生学校投出。出现尾数同分时,普高统招生由招生学校全部录取,普高指标生、特长生、国际班学生和职业学校需按排序规则录取。
继续实行四星级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的办法,具体方案由市教育局制定。指标生录取根据各初中校的指标数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原市区普通高中的指标生录取控制线按全市中考成绩排名前30%考生的最低分划定,其他区可参照执行。在控制线上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返回统一招生计划录取。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加试合格、并且中考成绩达到规定控制线以上,按相关规定录取。招收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未完成的特长生计划,返回统一招生计划录取。
普高外语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国际课程班,按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进行加试和录取。其中,进行外语加试的高中,按照考生中考成绩与外语加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进行外语加试的高中,按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招收师范生的学校和对有专业加试要求的职业学校,根据招生简章规定,可在加试合格的考生中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或按中考成绩与专业加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按照公布的计划招生。完成后如需调整,增加人数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20%。第二志愿投档结束后,在本批次普通高中投档控制线上由学校自主录取,并不得收取择校费。
在南京市第九中学、第三中学、玄武高级中学和南京大学附属中学4所双拥共建学校中单列“双拥共建生”招生计划,对军人子女在宁参加中考的,在相应批次第一志愿投档结束后,可按规定予以录取。指标生和特长生的录取结果在网上公示。考生能够正常录取、但要求学校退档的,不予办理。
在投档控制线上生源不足的学校,征求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志愿后仍未完成计划的,原则上在10分内降分投档。有特殊原因需予调整的,须报市招委会批准。对确有培养前途、专业加试成绩优秀、但中考成绩未达规定控制线的体育或艺术特长生,由招生学校书面申请,经市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中招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准予破格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