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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思路要变 鼓励居民多用电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3-03 09:31:00

  中国江苏网3月3日讯 全国两会今天正式拉开帷幕,昨天下午,住苏51名全国政协委员到达北京。记者了解到,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市政协主席沈健,带来的提案是关于“建立鼓励消费、适应经济转型需求的居民阶梯电价动态调整机制” 。

  沈健委员

  原先阶梯电价,现在存4方面问题

  沈健表示,居民阶梯电价制度,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准的不断提升,矛盾和问题逐步积累。

  一是基本电量标准偏低,许多地区现有阶梯电量标准已难以满足居民基本生活要求,第一阶梯用量已不能覆盖国家发改委要求的80%用户。

  二是以省级行政区为基本单位设置阶梯电量不合理。省内不同地区之间受经济发展水平、气候环境条件、消费习惯等多种因素影响,居民月用电量差异较大。

  三是现行第二、第三阶梯电价畸高,用传统的“节约用电”思维收取惩罚性高电价,即按电价最高档经营性商业电价收费,严重增加了居民负担,扼制了以电力清洁能源代替其他能源和家电用品消费需求的增长。

  四是以居民户籍为依据确定基本用电量,脱离了大量存在的人户分离现实。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跨省、跨市人口流动越来越多,但户籍迁移变动不多,使得以户籍人口为基础确定第一阶梯用电量明显不公平。一方面大量居民户电不够用或根本没有第一阶梯电量计划;另一方面大量的空关户则仍以低电量消费虚假现象误导电价决策。

  南京2016年执行阶梯电价的居民户数约330.06万户,其中用电量在第一阶梯户数约233.08万户,覆盖面仅为70%,且其中包含了相当数量的人口流出用电量虚低户。尽管如此,仍远远低于国家发改委要求的第一阶梯用电量覆盖80%用户的标准。

  鼓励居民多用电,电价能动态调整

  沈健认为,要转变电价制定思路,坚决取消惩罚性第三阶梯畸高电价,由引导居民节约用电向鼓励居民多用电转变,创造条件实现用电越多价格越优惠的发达国家模式,刺激消费、拉动内需。

  鼓励清洁能源的使用。“以电代油”“以电代煤”“以电代气”对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降低大气污染具有积极作用。要通过阶梯电价制度改革,以低价政策推动电力清洁能源的使用。

  建立科学合理的电价动态调整机制。在阶梯电量设置上,应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下放权限,按市级行政区域设置用电量标准。同时,除认可户口簿上家庭成员外,也应当认可居住证等家庭成员。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成岗 刘颖 黄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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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