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遭受“家暴”要高声喊“不”
中国江苏网2月28日南京讯(记者华诚 通讯员 施芙蓉)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一周年的日子,南京市召开反家暴联席会议,再次强调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家暴干预也不是“和稀泥”、发现家庭暴力要报告,特别在遭遇第一次家暴时,要坚决的“喊”出来,对“家暴”零容忍。
据悉,2016年,南京市级妇联受理家庭暴力求助184件,同期增长31.5%,有一些来访者是手中拿着宣传《反家暴法》的报纸来要求维权,还有电话来反映小区里有孩子被父母打了。
据统计,南京市公安机关接报家庭暴力警情5381起,处警定性2978起,发放《告诫书》455份。全市基层法院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65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38件。民政系统处理未成年人家暴案例8起,大众的的维权意识加强了。
有一位七十几岁的母亲向市妇联求助,说女儿已经失联五天,怀疑女儿被女婿打了并关在家里。当地妇联、社区民警多次上门、打电话,就是找不到当事人,之后又安排人员值守半个月,终于发现其行踪,将二人带至派出所。女儿并不承认受到家暴,但细心警官发现她走路不便,让她卷起长裤,发现两条腿自上到下全部乌紫。经过反复沟通,她终于放下心结,向警官哭诉自己的遭遇,派出所核实情况并向施暴人当即发放《告诫书》,并对其进行警诫,后又协助当事人回到父母家休养。
对那些不离婚也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有一对原本恩爱的夫妻,婚后因生活琐事产生摩擦和矛盾,丈夫对妻子拳脚相加。妻子向所在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作出后,保护令文书迅速传送至当事人居住的区妇联、社区及派出所,在法院的耐心教育、妇联上门沟通调解后,夫妻矛盾得到化解,遏制了暴力行为再发生。
儿童也是《反家暴法》的保护对象。2岁女童被遗弃在南京街头,引发媒体和民众的高度关注。各方迅速采取行动,一方面寻找孩子父母的线索,另一方面对女童进行生活照料和隐私保护。公安认定为弃婴后,女童被送往福利院,女童父母因涉嫌遗弃罪被抓。南京市玄武区未保委委托专业组织对女童进行紧急评估。在充分调查和走访后,形成评估报告。各部门共同协商,参考专家评估结论,依据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决定让女童回归原生家庭,并联系女童原籍民政部门,约定半年内定期走访跟踪。公安机关对女童父母采取取保候审,将根据半年内他们对女童的监护照料情况做出处罚决定。
一年来,由市妇儿工委、综治办、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民政、妇联等部门构建的反家暴联席会议制度自身建设不断完善,统筹协调,化解重难点问题,先后出台了《南京市公安局处置家庭暴力警情工作规范(修订版)》、《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与执行的实施细则(试行)》、《妇联系统受理家庭暴力案件工作》等规范文件,明确职责,细化流程,把《反家暴法》落地落实,为“畅通最后一公里”提供实践。一批家庭暴力典型案件得到妥善处理,越来越多的受暴者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无数群众投身为反家暴宣传者、倡导者、守护者。《反家暴法》在南京取得初步成效。
据悉,今年,南京市公安局将结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警情的联合处置;南京市法院、司法局、团委、妇联联合推出家事调查员工作制度,将群众路线与专业审判有机结合,聚焦家事审判改革;南京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创新法制教育模式,培育青少年法治理念,预防犯罪,提高自护能力;南京市民政局将进一步完善案例处置服务,推进基本民生建设转型升级。
南京市妇联一方面依托12338妇女维权公益热线和“宁姐工作坊”的服务阵地,受理家庭暴力案件求助,提供法律援(帮)助、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心理辅导等服务。另一方面,开展反家暴项目化服务。培育扶植女性维权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多机构合作干预家庭暴力研究项目”、“社区宣传倡导营造项目”等反家暴社会项目,指导基层承接联合国妇女署、亚基会反家暴项目2个,全年开展社区巡讲58场,社区服务127次,拓展了家暴防治工作社会化路径。今年,南京市妇联将筹措更多的资金,培育扶持反家暴专业社会组织,委托购买专项社会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