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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征求意见

经济困难者因环境污染受伤害可申请法援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2-21 08:38:00

  中国江苏网2月21日讯 南京市法制办昨天就《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草案)》(简称条例)公开征集意见。条例拟规定因环境污染遭受人身伤害,经济困难者可申请法律援助。即日起至3月底,市民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提交意见和建议,电子邮箱:fzwbgs@126.com;邮寄地址:北京东路41号3号楼,南京市人大法制委办公室。

  根据条例,困难群众因交通、医疗、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质量事故,以及工伤、环境污染,遭受人身伤害或者严重经济损失要求赔偿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同时,如果市民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严重侵害主张权利,家庭困难者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因征收房屋使权益受到严重损害,在民事诉讼中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因婚姻纠纷或者房屋居住权、继承权等民事权益受到严重侵害,请求确认权利或者赔偿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记者 黄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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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