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行政主体过多 建议尽快出台江北新区条例
中国江苏网2月10日讯 多条规划地铁线的公布、高大上的产业布局、逐步完善的商业配套、城市地上地下空间同步考量……自前年7月江北新区获批后,一系列重大项目的开工和高规格的定位无不让南京各界对新区的发展翘首以盼。针对江北新区的管理现状,省人大代表、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程大林有关尽快出台江北新区条例的建言,得到小组多位代表附议,已作为议案正式提交。
程大林认为,江北新区建设涉及的创新主体、创新平台、人才引进、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等领域都需要法律规则的指引。然而,新区行政主体过多的管理现状,对未来快速发展产生了相当的阻力。“‘九龙治水’的效果大家都知道,过去多头管理带来的弊端显而易见,省属市管(属正厅级单位)的江北新区如何在将来的发展中避免这种问题需要尽快通过立法来解决。”在程大林看来,目前多个行政主体在江北新区并存,从社区到街道,再到区级、市级、省级甚至是央企、科研院所,职能与权责边界模糊,发展诉求各异,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导致新区建设发展的多头管理问题,影响建设效率与发展速度。
程大林的建言得到了多位代表的附议,在已经提交的议案中,建议尽快启动江北新区条例准备工作,成立由省人大牵头,省政府法制办、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江北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参与的工作专班。同时引入第三方智库科研机构(如南京大学、江苏省社科院等)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工作。明确赋予江北新区内公安、工商、知识产权、质监、食品药监、环境保护等派出机构执法主体资格,使这些派出机构能够在江北新区独立开展相关管理活动,解决过去无执法主体地位、无法独立行使相关管理职责,影响行政效能的问题。
尤其是在对新区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的创新和人才引进方面,程大林认为需进一步明确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流动、奖励等制度,规定对江北新区内急需的产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由市政府和管委会设立专项资金予以财政支持,并在创新创业扶持、户口迁移、子女教育、购买住房、办公用房补贴、社会保险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刘娟 陈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