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保障“十三五”规划昨出炉
中国江苏网2月8日讯 “十三五”期间,南京要开工建设150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不低于23%,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基本完成全市现有150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南京市政府办公厅昨天公布了《南京市住房保障“十三五”规划》(简称规划)。
完善调控制度,新建商品住宅年均上市800万平方米左右
加强市场调控,规划提出南京要完善调控制度,通过土地、房源、价格、信贷、购买资格等手段,推动房地产业与经济社会水平、城市发展方向、居民居住需求与承受能力相适应,实现健康平稳有序发展。
合理控制供应规模节奏,“十三五”期间,年度商品住宅用地供应总量保持在500万平方米左右,结构上以满足自住刚性需求和改善性居住需求为主。优化土地供应方式,将出让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商品住宅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含人才房)、商品住宅上市时间和规模,纳入土地出让合同条款。引导企业优先供应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房源,满足刚需和刚改的置业需求,新建商品住宅年均上市800万平方米左右。
加大商办用房去库存力度,南京要鼓励支持各区(园区)出台政策,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引导库存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商品房改造为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生产性用房,并按规定享受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优惠。商办库存较多、去化周期较长的区域,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经市政府批准允许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商业、办公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养老、文化、体育等新兴产业项目建设,重新办理用地手续。
南京还将支持和规范个人出租住房,个人出租房屋实行免费登记、备案制度。扩展租赁房源,鼓励发展租赁地产。引导住房租赁消费,落实国家支持住房租赁消费的优惠政策措施。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促进中介机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交易。完善住房租赁法律法规,修订《南京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健全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完善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有序推进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推进房地产业转型,南京将鼓励支持优质诚信房地产企业做大做强,研究养老、科技、旅游、健康地产的产业政策,支持跨界发展。推广装配式建筑和成品住房,发展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高品质住房。鼓励开发企业开发建设中小户型、适销对路的各类住宅。提升城市宜居性和配套建设监管水平。
保障房建设选址交通便捷地块,制定《南京市基本住房保障条例》
“十三五”期间,南京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500万平方米,约15万套,其中中低收入家庭保障住房1万套,征收安置房14万套。
规划提出,根据群众需求和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可通过新建、翻改建、委托代建、在经营性用地或普通商品住房中配建等多种方式建设保障性住房;鼓励回购安置住房;从市场上直接购买或长期租赁普通商品住房、二手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加大在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力度,对土地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用地出让时,可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配建不低于5%的保障性住房(含人才房)。
怎样合理选址布局?规划要求选择交通便捷、配套齐全地块,以保证居民生活方便。保障房采用什么样的建设标准?规划明确,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以小户型为主,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新建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套型以中小户型为主,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90平方米,套型面积以45平方米、55平方米、65平方米为主。新建人才安居房的套型以改善型为主,根据人才类别进行配置。建筑面积分别为高层次创业人才约90平方米、创新型企业家约150平方米、科技顶尖专家约200平方米。
对于保障房的管理,南京还将积极开展立法调研,研究制定《南京市基本住房保障条例》,破解“退出难”、“执行难”等管理障碍,实现住房保障各项工作“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同时,合理确定租赁补贴标准,原则上每两年根据住房租赁市场情况调整一次补贴基数。建立部门联审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补贴的申请、审核、发放和后续管理等工作流程,以及租赁补贴发放银行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用于改善发放对象住房条件。适时调整老职工提租补贴标准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纳比例,力争实现住房公积金全覆盖。
居民放弃申购安置房、保障房,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根据规划,到2020年底,南京将力争完成150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目标。规划同时明确将加强土地出让金支持力度,主城六区范围内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可出让地块出让后出让金市级刚性计提的17%作为市级投入补助用于所在区(园区)棚户区改造。江宁区和江北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出让收入中,市按财政体制集中的8%用于补助所在区(园区)棚户区改造。
将对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规划用途为公共配套、市政配套用地及绿地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补助。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项目,按时完成该项目的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及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并经验收合格后,对征收拆迁费用给予每平方米房屋面积5000元补助;对房屋拆除后建设市政基础设施或绿地的,经审核后按现行城建管理体制给予市级补助。
值得注意的是,各区政府在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征收时,对选择货币补偿的居民,如放弃申购征收安置房、政府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房、公共租赁房等)且在签约期限内搬家的,可给予不超过房地产评估总额一定比例的奖励,并在征收补偿方案中注明;征收企事业单位一般以货币补偿为主。
规划还指出允许住房困难户较多且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国有独立工矿企业,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经市政府批准,利用企业自有土地以集资合作建房方式进行棚户区改造,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有关优惠政策。
具备条件的小区,开展公共自行车进小区试点
按照规划,从2016年起,南京对主城六区2000年以前建成的,尚未整治的936个小区、6731幢房屋、建筑面积为1685万平方米的非商品房老旧小区实施分类环境整治。规划要求加强老旧小区整治规范化、精细化建设,将二次供水改造、燃气改造、排水系统疏浚和改造、排水达标区建设及电力通讯线路改造、居家养老、海绵城市、建筑节能等工程与老旧小区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具备条件的小区,开展公共自行车进小区试点。推动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工作。
按照建筑面积不超过每平方米300元标准,安排老旧小区整治资金(不含二次供水改造和燃气改造费用)。工程建设资金不超过每平方米260元标准,由市级财政给予不超过30%的资金补贴。对数量多、任务重的玄武、秦淮和鼓楼三区给予不超过40%的资金补贴。市财政根据老旧小区整治工程立项,项目开工时按照工程建设资金市级补贴标准拨付市级补贴的50%;项目竣工并考核合格后,市财政拨付市级补贴的30%;工程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决算审计,经审计部门确认后拨付剩余资金。市、区各按照每平方米20元奖励资金标准分别制定考核奖励办法。
规划对物业管理也提出了要求,南京将完善物业服务价格机制,通过适时调整商品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规范物业服务成本测算、提高业主的物业服务议价能力等措施,建立科学的物业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通过细化相关法规和标准,逐步建立物业服务价格与物价指数和服务成本变动的良性调节机制,实现物业服务价格随着服务成本变动而调整。记者 黄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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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
取得新成效
开工建设150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不低于23%,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2
棚户区改造
取得新成效
覆盖全市重点镇。基本完成全市现有150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实现“应改尽改”。
3
老旧小区整治
取得新成效
完成主城六区2000年以前建成、尚未整治的1600万平方米非商品房老旧小区整治,实现“应整尽整”。
4
物业管理
取得新成效
基本建立法规体系完善、行业标准明确、监管体制健全、服务质量优良、市场秩序有序、行业管理规范、小区治理深化的现代物业服务体系。
5
房地产市场管理
取得新成效
“十三五”时期,全市平均每年商品住宅土地供应量保持在500公顷左右,平均每年商品住宅上市量保持在800万平方米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