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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全面禁放烟花爆竹 今年覆盖六合溧水两区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1-24 08:42:00

  记者昨天从南京市2017年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2016年,南京市禁放区违规燃放警情比2015年下降48.9%;收缴非法烟花爆竹同比减少45.2%。同时,全市禁放政策正在逐步向远郊区纵深范围推进,六合、溧水两区分别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主城区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2016年春节后,禁放区警情共120起

  经统计,去年春节过后至2016年12月31日,全市禁放区共接到违规燃放的警情120起。今年元旦以来,截止到1月22日,全市禁放区共接违规燃放警情29起,其中主城及近郊区14起,六合、溧水15起。对查证属实的10起违规燃放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

  同时,强化专项整治行动,最近查处了一批违法行为。2016年11月份以来,公安、安监等开展了烟花爆竹“查私打非”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查获非法运输、储存、经营行为16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200余箱,行政处罚7起,治安拘留1人。其中2017年1月9日晚,浦口公安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石桥一乡村道路上查获两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面包车,当场收缴40箱烟花爆竹,依据相关法规对当事人处以1万元罚款。

  举报非法销售烟花等最高奖励2万元

  2017年,是南京市全面禁放烟花爆竹的第三个年头,相关部门将在节日期间每天上街开展执法,重点查处流动兜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特别是对除夕、初一、初五、十五等重点日子,增加执法力量。

  在禁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带至公安派出所接受询问查证,并给予行政处罚;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依法从严处罚;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输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处罚;饭店、宾馆经营者未履行劝阻义务发生消费者在其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市容环境的,由城管部门按照门前三包管理规定严肃处理等。

  对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一经查实,将给予适当的奖励。从现在起,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经查实的,每收缴一箱烟花爆竹奖励30元,一次最高奖励不超过2万元;对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奖励100元。

  全市查禁违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全市查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举报电话:83630300

  记者 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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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