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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73名“一把手”检察长一线办案

来源:中国江苏网-扬子晚报   作者:卢志坚 蔡玉婷 于英杰   2017-04-06 08:50:00

  中国江苏网4月6日讯(通讯员 卢志坚  蔡玉婷 记者 于英杰)“凡入检察官员额的,包括检察长在内,就要在司法一线办案。”4月5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通报,去年11月实施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以来,在全省市、县(区)两级院共673名入额检察长中,有492名已开展直接办案,其中“一把手”检察长73人。

  据介绍,省检察院专门制定了《关于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的规定(试行)》,对入额后的院领导办案提出具体要求:办案方式上,必须完成案件侦查、案卷审查、讯问询问、出席庭审等事项,承担相应的司法责任;案件数量上,明确参照分管部门检察官人均办案数量,结合承担的管理工作任务,以具体数或比例数合理确定;案件类型上,主要负责办理在当地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件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分体现所办案件的“含金量”。

  此外,还出台了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入额领导直接办案办法,除了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外,需承担八项具体工作:包括“审查案卷材料,组织收集、调取、审核主要证据;依法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至少讯问一次;询问关键证人和对诉讼活动有重要影响的其他诉讼参与人;重大案件组织现场勘验、检查,组织实施搜查,组织实施查封、扣押物证、书证,决定进行司法鉴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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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戴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