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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制定工作规定 强化派驻机构“探头”作用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王玲   2017-12-21 06:10:00

  中国江苏网12月21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王玲)灌云县纪委为强化和规范县纪委派驻机构工作,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前端,当好“哨兵”和“探头”,结合本县实际,制定《灌云县纪委派驻机构有关工作规定(试行)》。

  明确身份职责,理顺关系定位。明确县纪委派驻纪检组是代表县纪委对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实施监督,厘清派驻机构与监督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明确派驻纪检组工作重点是监督执纪问责。

  明确工作重点,强化监督工作。强调派驻纪检组与综合监督单位双方责任义务。明确派驻纪检组包括开展专项督查、督促监督单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参加或列席监督单位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等会议、配合县委巡察组对监督单位开展巡察工作等多方面监督重点。

  明确执纪重心,履行问责职责。《规定》明确了派驻纪检组的日常执纪工作重心,包括派驻纪检组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细节。强调派驻纪检组要通过问责常态化倒逼监督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并及时将问责情况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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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良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