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卫计委强化服务严格监管保障群众安全就医
中国江苏网3月20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石红阳 记者 童金德)针对医疗市场非法行医、借证行医、超范围执业、医疗纠纷上升、群众满意度下降等现象,东海县卫计委从保障群众就医安全角度出发,认真组织调研,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发挥法治建设在卫生计生工作中的核心指导作用,以规范和净化医疗市场秩序,提升医疗水平为宗旨,强化服务,严格监管,有力推动了全县卫生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
为了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东海县卫计委在学习培训常态化,委里多次组织和邀请市、县业内法律专家开展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实现班子成员、执法队伍培训全覆盖。培训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邀请相关专家开展专案讨论、法制讲座、法律法规知识集中培训,同时开展自学,切实提高县卫生计生系统领导干部、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其次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委调整1名法律专业研究生充实到政策法规科,对全委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审核,使政策法规科室责任更明确、人员更专业、法律适用更严谨。同时,从系统内部和相关单位调整三名懂法律、高素质的人员充实调整到一线现场执法队伍中,杜绝了过去执法人员未持证上岗、无证执法、临时工合同工执法等引起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现象发生,更加规范了执法行为,再者科学推进行政执法,在执法程序上采取查、罚分离,现场执法人员主要负责取证和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法规科审核适应法律是否合适,力求做到同案同罚,统一尺度,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自由裁量更加科学统一。为了更加精准的适用法律条款,还邀请法院、法律顾问会同相关科室、人员探讨规范行政处罚中的法律依据统一使用、统一裁量标准,进一步明确适用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处罚和停止执行处罚的具体情形,及适用《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处罚条例》的行为。确保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能够做到合法、合理、无争议、无纠纷、无执法行为不当的工作目标。他们还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结合工作需要,2016年东海县卫计委启动全过程执法记录试点工作,每个现场科室配备两台执法记录仪,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做到全程记录,每个行政处罚案件都配备有执法记录影像资料。执法现场、送达等录像等不仅切实提高了证据的证明力,也有效保证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
东海县卫计委为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优化服务审批上下功夫,首先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抓好源头,行政服务集中在县政务中心集体办公,实行行政许可审批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限时办结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在审批、设置、验收等环节,坚持医疗机构设置等审批标准不降低、基本要求不放松,从入口提升医疗市场质量和水平。其次强化行政审批管理促进监管。1.实行动态监管。对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将办理情况录入省平台及国家网,接受上级监督考核。每季度对涉及卫生行政审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督促限期整改。及时录入行政执法信息数据,接受省、市卫生部门监管。2.加强信用监管。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的标准和要求,对辖区内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的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量化评分,确定信誉度等级(A、B、C),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信誉等级达不到C级以上的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再者开展全程、全行业的监管。转变以往重许可、轻监管的工作思路,按照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积极调整监管工作方向,认真做好事中和事后的监管工作。针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转变以往以打击非法行医为重点的工作思路,逐步向规范医疗市场秩序,规范医疗行为上转变。加强和完善行政告诫和行业指导工作,引导主体守法经营,着力规范行政行为。
为了充分保障行政执法质量,东海县卫计委健全监管网络,建立内部联席会议制度。委机关建立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联席会制度。联席会由委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执法人员等组成,对重点审批事项、重点行政处罚等不定期进行研究,确保程序合法、行为合法。其次建立外部配合与协作机制。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强化配合与协作,建立良性互动的执法机制,有力的打击了非法医疗行为和恶意阻挠、暴力抗法行为,增强了行政执法合力,保证了执法顺利进行。2016年,全委行政处罚共立案105件,结案72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6件,对非法行医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5件5人。无一起败诉案件。再者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探讨非法行医犯罪案件的移交标准。工作中,加强与公安和检察院的密切配合,针对非法行医案件中的经营假药案件、非法行医罪等案件,明确移交标准,强化协作,积极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标准明确的移交标准,切实做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四是强化基层协管网络。工作中坚持以卫生监督所为执法主体,以乡镇卫生协管员为补充的执法网络格局。同时,为了弥补村级监管环节薄弱的情况,从各居委会、行政村聘请一名成员做为义务监督员,进行统一培训,及时监督反映、反馈医疗现场状态,并对执法人员、执法标准、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该委还以专项整治工作为突破口推进执法工作开展。2016年,按照省市工作安排及委研究共开展了传染病防控、医疗美容、出租、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学校卫生、小浴池等专项整治10余次,各项专项整治均有方案、有行动、有总结,全年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立案处罚82件,占全部案件的78%,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有力推动了执法工作的开展,切实规范了全县医疗市场等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