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18日连云港讯 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期间,唐某还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经法院审理判决,判处唐某犯危险驾驶罪、袭警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连云港警方提示:酒后驾车安全风险高,为了自己、亲属、朋友和公共安全,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切勿以身犯险、切勿以身试法!亲朋好友也要劝阻酒驾醉驾行为,共同做到遵纪守法、文明出行。(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