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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好兄弟”吸毒开房 被判拘役三个月
2022-05-13 21:1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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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5月13日连云港讯 连云港一男子碍于面子,明知为朋友开房吸毒会构成犯罪,仍心存侥幸。近日,张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东海县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了解,27岁的张某是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有儿有女,正值青春年华,却因吸毒,与李某、刘某等一行人相识,成为“好兄弟”。2021年3月4日,李某、刘某从外地回家,李某谎称自己不方便订酒店,让“好兄弟”张某出面开一间房。张某明知他们是为了吸食毒品,但碍于情面,不好意思拒绝,于是就此为自己埋下了“地雷”,容留李某、刘某、王某及张某本人一同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一次。2021年11月,东海县公安局以张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向东海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东海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检察官细致审查卷宗材料,结合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开房记录等在案证据形成证据锁链。经审查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鉴于张某在案件中具有坦白及认罪认罚等相关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故建议对其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21年11月,东海县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法院支持并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毒品犯罪,害国害民。轻则损失钱财、伤人伤财,重则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莫沾毒品,莫交毒友。面对朋友的毒品引诱坚决说“不”,不要让毒品毁了你的生活。(印庆梅 徐莹莹)

标签:东海县;容留;吸毒罪
责编:季昱希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