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7月30日连云港讯 今年以来,连云港市赣榆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坚持学史力行,结合交通综合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创新治超举措,全面提升联合治超、源头治超、科技治超水平,做到治标更治本,取得显著成效。1-7月份,全区车辆超限率控制在省控目标0.5%以下,交出一份公路治超满意答卷。
定点+巡查,让超限超载无处可逃
“交通执法人员3名、公安交警3名,在G228与S242交汇处联合检查超限超载,检查车辆80余台,查扣违法超载车辆4台。报告完毕。”每天早晨换班前,公路联合治超卡口的值班队长都会例行汇报最新治超情况。
为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该大队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合治超,采取定点+巡查的办法,构建“4+15”治超体系,利用G204柘汪、S242黑林两个收费站及G228青口河特大桥、G233欢墩检查点等4个治超卡口,定点加大重点路段治超执法检查力度;同时,组织交通综合执法力量,下沉到15个镇,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24小时不间断常态化巡查执法,重点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截至目前,共累计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5676辆,其中路警联合查处4202辆,卸驳载货物122.68万吨,记分人次4202次,有力保障了公路设施完好和道路安全畅通。
核查+约谈,让源头装货不再超
“你好,我们是赣榆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今天请你过来,主要是我们接到市治超办通报,你公司车辆因涉嫌道路运输装载货物超载超限,被赣榆交警处以1000元罚款和记驾驶证6分处罚,针对此次通报,对你公司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这是交通综合执法人员现场约谈提醒车主违法装载超限货物的场面。
据介绍,为从源头上治理超限超载这一顽疾,该大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道路货物超限超载运输装载源头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核查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乡镇报送的《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清单》和《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清单》,加强源头执法管控,每月开展2次以上巡查,督促货运源头单位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作业,严禁超限超载车辆进出场;同时,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和高频超限超载运输企业约谈警示制度,共对普货运输企业做出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16起,吊销车辆营运证9起,当面(电话)约谈普货运输企业负责人和个体运输业户32人次,对7家涉及“百吨王”的运输业户进行约谈并要求整改,达到了标本兼治的目标。
科技+规范,让治超更加人性化
7月27日,交通综合执法人员在对204国道柘汪收费站计重称重检测系统数据进行筛查时发现,某重型自卸货车装载运输矿粉于2021年5月1日通过204国道柘汪收费站检测点,经检测系统数据及抓拍图像显示,该车涉嫌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车作出了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这是该大队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处罚的一个案例。今年以来,该大队充分利用G204柘汪、S242黑林两个收费站及228国道动态称重检测系统,重点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处罚,进一步提升科技治超工作水平。截至目前,全区共实施非现场处罚车辆1474辆。
据了解,从2019年起,共投资1000多万元,先后在228国道青口河特大桥、204国道柘汪收费站、242省道黑林收费站建设了动态计重称重检测系统,对过往车辆实现全天候自动检测、号牌识别、筛录,实施非现场处罚。自2019年5月24日开展非现场处罚工作以来,共处罚超限车辆数3993辆,罚款2074.95万元,有效打击了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区域内超限率明显下降。
同时,该大队还结合交通综合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行“四基四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梳理摸排和整改治超执法环节中的隐患点、不足点6条,举办全员执法培训1次、外培2次、警示教育2次,严格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针对驾驶员反映集中的卸驳载点管理、收费不规范问题,通过细化对4个停车场租用协议条款、派驻8名执法人员全程监管、执法人员及服务项目公示上墙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停车场管理,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邹维华表示:“下一步,我们将以更严格的标准、更有效的举措,强化路面查处,并积极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手段,让更有力度的执法和更有温度的服务有机结合,实现标本兼治,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徐恒东 陈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