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2日连云港讯 近日,连云港市赣榆区司法局成功化解一起因村务公开监督引发的行政争议。
去年11月,申请人余某(化名)因土地补偿争议向赣榆区某镇某村申请村务公开,该村在签收余某的信息公开申请书后一直未对余某的申请事项予以公开。余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1条的规定,向该村所在镇人民政府申请村务公开监督申请。事后,余某认为某镇人民政府未履行监督职责,因此将该镇人民政府列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
赣榆区司法局坚持问题导向,深挖行政复议案件背后的根本诉求,积极引导第三人某村委会参与,共同解决行政争议。赣榆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在充分听取三方意见的前提下,坚持情理结合,以案释法,经过多次协调,终于成功化解该起行政争议,促使各方达成补偿协议,申请人余某主动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
近年来,赣榆区司法局不断深化“案前反馈”“案中协调”“案后跟踪”等环节的职能作用,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实现“案结事了”为工作目标,持续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工作。今年来,该局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4件,截至目前共结案9件,其中“案中调解”行政复议案件6件,占比达66.67%。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规范化标准,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着力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上下功夫,推动赣榆区行政复议工作再上新台阶。 ”赣榆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科长安军说。
(李佳 王牧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