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整治”行动,全面提升交通事故预防能力和水平,全力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连云港市交警部门全面部署,打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整治”行动的攻坚战。昨天上午,交警支队海州一大队民警在苍梧路郁洲路口针对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工程渣土车展开专项整治行动,一小时时间先后有14人因为驾驶非机动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被先后查处,其中2人骑车戴人,12人未佩戴安全头盔。
驾驶非机动车14人违法被查
当天上午9点,交警支队海州一大队的民警已经开始对路面存在的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不一会,一名没有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男子进入了民警的视线,这已经是这名男子第二次因为没有佩戴头盔被处罚了,据了解,不久前他在秦东门大街附近因为同样的原因接受过处罚。由于是多次没有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这名男子被罚款50元。
“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我们重点检查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以及不按规定载人,还有逆行、走机动车道等一些交通违法行为。”交警支队海州一大队副大队长汪源说,一小时时间先后有14人因为驾驶非机动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被先后查处,其中2人骑车戴人,12人未佩戴安全头盔。
部分市民头盔“带而不戴“
“有相当一部分人的头盔是‘带而不戴’,他们把头盔挂在车把上或是放在车篮里,看到前方有民警执勤,把头盔戴上,过了路口,就把头盔摘下。或者没有做到正确佩戴,未系紧下颚扎带,只是松松垮垮罩在头上。” 汪源说。
当天,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不少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就因为没有按照规定佩戴头盔、搭载16周岁以上的成年人、逆向行驶等原因接受教育和处罚。有的市民看到民警后,才急忙从车座下取出安全头盔带上,有的则是发现前方有民警正在检查,就准备掉头逆行返回或者通过人行道来逃避处罚。
交警部门表示,很多市民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交警不查就不用带头盔了,戴头盔者能使被撞的头部相对缓慢地停止,而不戴头盔者若在地面撞击头部时,往往会使大脑水肿造成出血,骑车佩戴头盔可防止85%的头部受伤,并且大大减小了损伤程度和事故死亡率。
交警部门呼吁市民自觉佩戴头盔
为了让违反交通法规的市民提高交通文明意识,此次“百日整治“行动里民警给出了四种处罚措施:发朋友圈集赞、抄写交通法规、志愿站岗20分钟或者接受罚款。现场,有部分市民也选择了抄写法规和朋友圈集赞的方式。
“我们不仅在苍梧路上开展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工程渣土车和非标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还会定时定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汪源表示,处罚不是目的,正是通过对这些交通违法行为不间断的管理和整治,才能有效缓解道路交通压力、提升道路通行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港城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交警部门呼吁市民不要去做一些违反交通规则的事情,遵守交通法规从自我做起,希望大家能够平安出行,文明出行。(武娜 骆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