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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五周年女性维权意识明显提升
2021-03-02 10:28:00  来源:连云港发布  作者:宋添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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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五周年,昨日,笔者从法院、妇联等相关部门了解到,随着法律的逐步贯彻实施,女性的维权意识有了明显提升,相关部门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效遏制和减少了家庭暴力的发生。业内人士表示,受到家庭暴力伤害的女性不能忍气吞声,应该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家庭暴力行为不容忽视

王红(化名)与李春(化名)是夫妻关系,李春曾多次殴打妻子,导致王红多次受伤,忍无可忍的她最终选择报警,并向海州区人民法院提供了派出所接处警工作登记表、照片、医院诊断证明书等证据,同时向海州区人民法院提出人身保护令申请书,该院依法组织听证后,确定李春实施家庭暴力,最终裁定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笔者了解到,自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至今,海州区人民法院少家庭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5件,在审理的离婚案件中,最终被认定为存在家暴构成过错的离婚案件为24件。

与此同时,笔者从市妇联了解到,2020年,市妇联共接访255件婚姻家庭权益类案件,其中,家庭暴力案件为120件,约占33%。在120件家庭暴力案件中,多为女性遭受家暴的情形,女性年龄层次分布较广,范围在20多岁到60多岁不等,其中40岁到50岁左右的中年女性居多。发生家庭暴力的原因包括情感因素、婆媳关系、家庭琐事等方面。

家暴认证存在取证难等瓶颈

海州区人民法院少家庭办案法官介绍,根据对相关案件的分析与统计,家庭暴力多为男性对女性施加暴力。家暴案件中的“取证”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许多受害者在遭受家暴后,却没有搜集证据的意识,也不知道该如何留取证据。还有许多当事人尽管存留医院的出诊记录、照片等证据,但难以证实是对方所为。有时候,即使当事人选择报警,因构成伤害不是太严重,很容易会被认定为只是夫妻间的吵闹,而无法立即保护自己。法院在认定家暴时,往往需要警方认定、伤害鉴定、病历、照片等多项证据,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此外,目前,司法实践中很难对身体暴力以外的性暴力、精神暴力、经济控制等情况进行认定和赔偿,从而难以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笔者从市妇联相关部门了解到,在一些家庭中,夫妻之间还存在着家庭冷暴力的行为,这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虽然不诉诸武力,但这种冷暴力,是一方有意用精神折磨、摧残另一方,使婚姻处于一种长期的不正常状态。这种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残,有时候甚至比肉体伤害更可怕。

多方协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介绍,鉴于家暴案件的特点与难点,近年来,海州区人民法院对涉及妇女权益案件,坚持“快送达、快调解、快审理”的“三快”工作模式,聘任多名妇联工作人员担任陪审员,参与该类案件的审理工作,如发现妇女权益受侵害的事实,妇联工作人员与法官积极介入,对受害者予以保护,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切实保护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同时,在因家暴导致的离婚案件的财产分配上,充分考虑妇女的实际困难,在住房分配、经济帮扶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照顾,确保妇女当事人生活有保障。

此外,为了减少对受暴力方的伤害,海州区人民法院积极依托心理咨询师化解纠纷,在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听证环节引入心理咨询师,帮助当事人缓解家暴带来的心理影响,帮助其重拾生活的信心与勇气。

“对于家暴,除了需要受害者能够对家暴有充分的认识,更需要全社会帮助受害者远离家暴。”市妇联权益部相关人员表示,对于因遭受家暴而向妇联组织反映的当事人,妇联组织一般会根据当事人意愿以及家暴情节是否严重来进行相应处理。如果当事人伤情较重、离婚意愿强烈,妇联会第一时间联系公安部门,如有需要还会为当事人安排公益律师,协助受害方走离婚程序;如果当事人伤情较轻、不想离婚,妇联则会安排婚姻干预项目介入调解。

要勇于对家暴说“不”

“要想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根源还是要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以及运用法律维权的能力,其中不仅包括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抵制家暴,还包括遭遇家暴后要学会固定证据。”海州区人民法院少家庭办案法官表示,因为家庭观念与人情社会的捆绑,家暴案件的受害者往往有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想法,不愿向外界寻求帮助。很多人将家庭暴力视为“家务事”不愿插手干预。这就导致受害者无法第一时间获得援助,事后取证也较为困难。但事实证明,在家庭暴力的初始阶段,受害者如果能够及时应对,报警或向相关机构求助,及时表达否定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有效遏制家庭暴力的再次发生。因此,人们首先应该认识到家暴不仅仅是家务事,当遭受家暴时,一定要勇于说“不”。

该法官表示,一直以来,海州区人民法院都定期开展妇女维权等活动,在今年“三八”妇女节将开展专题线下法律咨询服务,帮助妇女维权,提高妇女维权意识。

此外,市妇联权益部部长郑欣华提醒,很多家庭暴力案件都是从“冷暴力”开始的,对于遭受家庭冷暴力的市民,应积极采取间接方式比如手机短信、微信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互相沟通,尽早化解“冷战”僵局。同时夫妻双方应意识到,只要一出现不说话的“冷战”,就应有警惕之心。

值得一提的是,为切实维护女性的合法权益,加强平安家庭建设,今年,市妇联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和安康乃馨”妇女维权助和行动,近日将陆续举行“三八”维权周线上普法直播活动,分别邀请3位女性专家通过直播分享身边真实维权事例,主题涉及职场女性的自我防护、女性心理健康以及婚姻中的女性维权,帮助女性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助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徐誉宁 姜蓉竹)

标签:家庭暴力;女性;当事人;相关部门;受害者
责编:张慰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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